编者按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我国著名法学家、经济法学科创始人之一,首批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原西南政法学院院长,西南政法大学原党委书记,西南政法大学原校长种明钊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2020年2月14日12时44分在重庆医科大学附一院逝世,享年88岁。
种明钊教授辞世的消息令无数西政人叹惋。学校迅速组成治丧小组,开展相关善后工作。
种明钊教授生平
种明钊教授1932年6月20日出生于山东省滕县,1940年至1945年在重庆上小学,1946年9月至1951年7月在昆明五华中学上中学,1951年9月至1953年9月在云南大学法学院政治系学习,经院系合并后于1953年9月至1954年7月在新挂牌成立的西南政法学院政法系学习。1954年7月起在西南政法学院国家与法理论教研室任助教,1955年9月至1957年6月在四川大学马列主义研究生班学习。1957年9月返回西南政法学院任教。1960年晋升为讲师,1979年晋升为副教授,1986年晋升为教授。1984年担任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导师,1996年担任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1983年至1997年间,历任西南政法学院副院长、院长,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和校长等领导职务。2006年12月离休。
种明钊教授在中学时代即积极投身于爱国学生运动,参加进步学生组织,以戏剧活动和分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在学校和社会上宣传进步思想。他是久经考验的中国共产党员,政治信仰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从教五十余年,将毕生精力和才华奉献给了西南政法大学,奉献给了中国法治建设事业。
种明钊教授于1991年被任命为西南政法学院院长后,竭忠尽智,呕心沥血,服务西政,与全院师生狠抓学科建设,谋划学科布局,带领学校实现了获批省部级重点学科和博士学位授权点、学院改大学等重大突破,为学校未来的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曾担任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和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美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中方委员、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职务,为中国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
种明钊教授是我国著名的经济法学家,他在经济法学、竞争法学、法与经济学等领域的科研成就显著。他发表的《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与经济立法》《我国立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步》《试论用法律办法管理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正确发挥国家在经济调整中的作用》《经济人与国家干预法》《论西部大开发与政府高强度干预》《国家干预法治化研究》等著述,推动了经济法基本理论研究的发展;他主编的中国第一批竞争法学教科书,奠定了竞争法学术研究和教材建设的基础;他以跨学科的理论功底成就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基础与法经济学的建立》等成果,大胆提出了把法学和经济学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一门介于法学和经济学之间的边缘学科——法经济学的观点,由此被学界誉为“祖国大陆法经济学的第一位倡导者”;他任主编完成的“七五”中华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成果《中国农村经济法制研究》被同行专家鉴定为“填补了农村经济法制研究的空白”。他于2005年入选“中国当代法学名家”、2012年9月被授予“首批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这是国家和社会对他长期致力于经济法研究并取得突出成就的充分肯定,可谓名至实归。
种明钊教授任教五十余载,先后担任过国家与法的理论、政治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培养了包括60余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在内的大量法治人才。他注重教书育人,强调因材施教;他教导学生要德才兼备,自身则更是率先垂范,为人师表。他一生严于律己,淡泊名利,给后辈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寿终德望高,身去音容存。
种明钊教授千古!
编辑:王祖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