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教学部直属党支部报道)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渝教工委函〔2015〕56号)要求,公共教学部及直属党支部于12月4日至9日,组织各个教研室精心准备,积极参与宣传活动,确保成效。
三个教研室主任精心安排老师,结合课程实际,利用课堂主阵地,创新形式,通过法律知识讲解、法律案例讨论、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扎实的对学生进行了宣传教育活动。
有的老师重点讲授的《宪法》,利用生动的视频资料,重点宣传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提高全体学生宪法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坚持党的领导、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
有的老师重点宣讲了刑法,对“依法治国”的提出过程、“刑法”概念及其约束力的宣讲,通过生动事例的阐释试图达到学生理解党的大政方针,重视法治,以法约束自身、保护自身的目的。宣讲过程中,学生态度较认真,对例子兴趣比较浓厚,有一定效果。
有的老师借助教育学课程,使师范生了解教师的定义、工作的性质、特点、要求、权利与义务等知识,了解学生的特点、权利及义务,努力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本次“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亮点频频:既发挥了老师讲授的主导作用,引导学生倍加敬畏宪法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又形式生动活泼,采用随机抽问学生对宪法、刑法等法律条文的理解,引发学生思考法治现状,增强了广大学子懂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