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
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宪法宣誓的内容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誓词共70字:“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宪法日的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打开了宪法走进生活的一扇心灵之门,其意义或许不光是一种仪式上的安排,同时也是为宪法的实施和监督作铺垫,甚或这本身就是一种宪法实施的体现。
决定草案指出,设定国家宪法日即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这也是“依宪治国”首次写入四中全会公报。
2004年胡锦涛同志提“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2012年12月4日,纪念现行宪法正式施行30周年上,习近平进一步提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专家认为,依宪治国最重要的就两点,一是保证宪法实施,另外是宪法的监督,即违宪审查。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表示,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四中全会,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直接体现。设立宪法日,对在全社会开展宪法意识、宪法观念和宪法权威的教育有重要意义。
“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
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联合举办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中宣部副部长梁言顺主持启动仪式。
近日,这三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在全国城乡广泛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据介绍,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
据悉,今后每年的国家宪法日前后都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敬畏宪法,只有充分的了解宪法,才能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权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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