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丨谨慎参与校园“微商”!资助中心发布2017年第4号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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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丨谨慎参与校园“微商”!资助中心发布2017年第4号预警

2017-05-17 转自重庆教育 重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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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了2017年第4号预警,提醒广大在校大学生务必要谨慎参与校园“微商”,切莫陷入传销陷阱。广大学生不要被所谓“方便省事”“快速致富”“利润丰厚”等诱惑。

参与“微商”要谨慎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各种新型商业营销模式不断出现。当前,部分高校大学生从事校园“微商”等经济活动,以个人朋友圈为平台,进行商品交易。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在校大学生:谨慎参与校园“微商”,切莫陷入传销陷阱。

防范意识要加强

我们鼓励学有余力的在校大学生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充分利用校内平台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但希望广大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谨防陷入具有“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等明显传销特征的陷阱。

“天上不会掉馅饼”!

在正常经济交易活动中,广大学生要遵循经济规律,树立诚信意识,合法合规经营,不要被所谓“方便省事”“快速致富”“利润丰厚”等诱惑。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家长,联系学校、老师和辅导员,该报警时要勇敢地向公安部门报警。

来源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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