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按照有利于锻炼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有利于学生身体和人文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学校良好风气的形成的要求,充分发挥早操的育人功能,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促进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加快推进我院应用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步伐。经学院研究,决定自2014年10月27日(周一)起,执行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早操制度,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早操参加的对象、活动时间及形式
1. 参加对象:我校2014级本、专科学生,2012、2013级全体学生党员干部.
2. 早操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早6:40—7:40,雨雪天可不参加.
3. 早操形式:星期一:全校党员及学生干部举行升国旗仪式(升旗仪式负责学院安排表详见附件四)
星期一到星期五:第九套广播体操及健身操。
4. 各学生公寓6:00开门,6:40之前全部出操,6:40—7:20学生禁止回宿舍,在此期间,学生干部进行早操出勤检查。
5.各二级学院早操时间详见附件一,早操地点统一为田径场。各班集合时间为6:40-7:00,7:00-7:20做早操,7:00播放音乐。
(星期一早操在升旗仪式之后进行,升旗仪式时间为7:00-7:20,早操时间为7:20-7:40)
二、 早操管理
(一) 具体操作过程:
1.考勤:实行清查宿舍和各学院点名相结合。
(1)集合:以班级为单位各二级学院自行规定队形待查(体育委员和班长负责)。
(2)点名:清点出操人数,考勤结果上报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体育部(体育委员和班长负责)。
2.检查:汇总、公布、评比各班早操工作(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体育部负责)。
3.抽查:校学生会纪检部对各二级学院早操考勤进行抽查;并将考勤统计报学生处(校学生会纪检部负责)。
4.检查:各二级学院对早操组织进行交叉检查(交叉安排表见附件二),每周负责检查的学院在值班周每天必须检查三个班级的出勤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每周报送学生处,(报送表详见附件三),报送邮箱514369965@qq.com。
(二)奖惩办法:
1. 早操每人每周考勤1次;对无故不进行早操的学生,要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一学期累计3次及以上无故不进行早操的学生,取消其学年评优评奖资格。
2. 每学年在一、二年级学生班级中按20%的比例评选出早操先进班级进行表彰。
3.一学期学生早操出勤率累计3次及以上不足90%的班级或班级有一次被通报有无故不进行早操的,该班级不能评为各类先进班集体,各类奖励名额将相应减少。学生班级在本学年内有学生无故不进行早操早的,不能评为早操先进班级。
4.在学院规定的早操时间内,无故在宿舍内逗留者,按不进行早操情况处理。
5.对于无故不参加星期一升旗仪式的党员学生干部,累计超过三次,预备党员延期转正,正式党员党内通报处分,学生干部免去职务,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6. 特殊规定:
属于下列情况的可作为正常出勤。
(1)运动受伤的同学;
(2)经医院证明患有疾病不能参加锻炼的同学;
(3)已安排实习的班级;
(4)为广大师生服务的学生(如广播员、学生会工作人员);
7. 请假手续:
非免除早操的学生因生病以及其他原因不能出操,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早操病假、事假、由各辅导员审批;不履行请假手续,也不出勤者,依照考勤有关规定处理。
三、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早操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站在服务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高度,充分发挥各级学生干部及学生党员的积极作用,切实将此项工作引导好、管理好、实施好,确保取得实效。
2.各二级学院要不断完善学生早操工作检查制度,加强督导检查,认真做好考勤记录,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3.各二级学院在开展早操工作时,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引导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