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7年在校求职创业补贴工作,按照重庆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求职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44号)和《关于调整在校求职补贴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49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求职补贴申报对象
学校2017届毕业生中毕业年度内的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申报时间
2017年1月1日-2月28日
三、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流程
1.登录“重庆就业网”(http://cqjy.cqhrss.gov.cn)注册个人用户,并填写网上申请;
2.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完成后,如果对信息暂不确认可点击“暂存”,暂存的信息自己可以修改,提交之后将不可修改;
3.点击提交之后,会自动生成申请表,请打印提交后下载的申请表(一式三份),签字后自留一份,请持另两份申请表
和其他纸质证明材料交到辅导员处。
(二)网上申请填写注意事项
学校:选择“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批次:选择“20170124”;
学院(院系):请务必填写所在二级学院全称,如“电气信息学院”;
专业:请务必填写专业全称,如“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年级:直接填写年份,如“2013级学生填写2013”;
开户银行名称(后期打款的银行卡):填写全称,如“重庆三峡银行”,为了便于后期打款,开户银行需是重庆三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的一家;
开户账户名称:开户人姓名,与申请人姓名一致;
法定抚养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此项只针对市内户籍低保家庭申请人,本人享受低保可不填写(如填写则需提供法定抚养人相关证明材料),如本人不享受低保而是家庭其他成员享受低保的,则需填写且提供法定抚养人相关证明材料;
低保证明机关:此项只针对市外户籍低保家庭申请人,属于必填项目,填写低保证明上县级以上民政局;
残疾证号:此项只针对残疾申请人,属于必填项目,填写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号码;
贷款银行:此项只针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人,属于必填项目,填写贷款合同上的银行名称;
户籍住址:请填写家庭户籍所在地地址;
四、所需纸质材料
1.市内户籍低保家庭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填写法定抚养人信息的,需提供法定抚养人相关证明材料);
2.市外户籍低保家庭学生: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2017年一季度低保家庭成员证明原件、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3.残疾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4.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只需一年)、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五、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补贴800元(以上几者不重复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六、其它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指导,通知2017届毕业生中符合求职补贴申报对象的学生及时网上申报并于寒假期间准备好所需材料,确保所有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知晓在校求职补贴对象范围、申报流程、所需资料等内容。
请各二级学院在3月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毕业生申报材料报送至招生就业处,申报材料请根据申报对象的不同分类整理,逾期将不再接收。为减轻求职补贴申请对象不必要的开支,请各二级学院积极为学生提供打印申请表、复印证明材料等服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3-49480066
地址:学校第二行政楼招生就业处1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