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
2020年知识产权专业
第二学士学位综合面试通知
CQUT
总则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相关规定,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知识产权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综合面试工作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一、综合面试的时间
2020年7月29-30日,早上9:00开始面试
2020年7月29日8:00以后考生可查询面试日期
二、综合面试的方式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面试采用中国教育在线云招生远程网络平台进行。
考生端链接地址如下:https://cloud-erxuewei.eol.cn/11660/user/login/login。
考生将通过“双机位”实现远程面试和环境监控,面试组考官现场对考生进行远程面试,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三、综合面试前的准备
1.信息填报:重庆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上(http://zs.cqut.edu.cn)公示的综合面试考生名单中的考生,须于2020年7月26日8:00起至2020年7月28日12:00止登陆本方案第一条所约定的远程网络平台填写报考信息。考生填报的信息须与考生向报考邮箱(cqip@vip.cqut.edu.cn)发送的报考资料一致,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逾期未填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准备1台电脑、1部手机。电脑须保证摄像头、麦克风可正常使用;手机应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必要时可购置固定支架。在电脑端须下载谷歌浏览器,下载网址为https://www.google.cn/chrome/,其他浏览器无法实现部分面试功能;在手机端需提前安装“掌上考研APP”。其中,电脑端作为主机位,手机端作为第二机位,请提前熟悉软件使用功能。考生端使用说明详见附件。
3.摆放位置。考生应尽量面向房门参加面试。主机位摆放在考生座位的正前方,以可展现考生胸部以上及双手的距离为宜。第二机位摆放在考生座位45°的侧后方,以可覆盖主机位设备、考生全身及作答区域的距离为宜(建议为1.5米,必要时应配备支架固定,可参考下图,辅机位即为第二机位)。
4.保障网络畅通,建议电脑优先选择有线方式连接,同时准备WiFi、4G或5G等连接方式。
5.防扰设置。面试时,两台设备应关闭谷歌浏览器和掌上考研软件外的其他软件,全程开启全屏显示模式,第二机位关闭音频连接,避免啸叫、回音。使用手机设备的,应在开考前关闭闹钟、自动锁屏功能,设置拦截功能(来电、短信、app通知)。
6.准备1间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面试房间,不存放任何与复试有关的资料,关闭与复试无关的电子设备。除考生本人外,面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不能有其他说话声音。面试开始前应通过视频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周围环境。正面免冠面对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头肩部及双手应处于视频画面正中间,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头发不遮挡耳朵,不戴耳饰。
7.工作台准备。考生工作台上可摆放的物品仅限本人身份证,白色A4纸1张及黑色签字笔1支。
8.考生不得手持设备进行面试;不得使用蓝牙耳机或外接耳机;不得接听电话;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使用虚拟背景;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或接收其他信息。
四、综合面试流程
01
面试前准备
请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进入面试系统做好面试准备。考生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02
资格审查
考生手持设备360°环视房间一周,并向综合面试小组出示本人身份证。
03
面试环节
面试组长主持面试,先后进行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范。
(1)英语能力测试
①考生用英语进行1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
②由负责英语口试的老师当场用英语交流问答。
③英语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
(2)专业知识测试
①在面试组组长引导下随机抽取试题,即问即答。
②由面试组老师进行提问。
③专业知识产权测试总分为100分。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为8-10分钟。
04
保密义务
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面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扩散(包含告知其他个人)任何有关面试内容和信息;若有上述行为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05
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面试
CQUT
五、应急准备
1.网络环境。考生应确保手机话费充足,在WIFI信号断开时,可随时启用手机移动网络,并使用电脑连接。
2.如听不到面试老师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先不要擅自离开面试界面,可立即致电刘老师023-62563375,18681365753联系。面试开始时或面试过程中出现断网的,面试小组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联络考生,如可以继续面试的,请在电话铃响1分钟之内接听,如超时,作自动放弃此次面试处理。
3.停电应急。面试设备应提前充电并保持电量充足。尽量不使用台式电脑,避免断电。
4.其他。考生应提前完成个人准备工作,面试过程中严禁饮水、进食、服药、前往洗手间。
六、复试违规处理
1.教育部规定,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
2.依据“两高”《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刑事案件,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定罪量刑。
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重庆知识产权学院
2020年7月26日
附件一:云面试用户操作手册-学生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