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对我校部分干部岗位进行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公开选聘的岗位、职数及任职具体要求
竞聘对象
校内外符合条件人员。
竞聘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忠实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履行职责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为人正派、清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具有与竞聘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
有全局观念,团队意识强,善于团结同志,能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符合竞聘岗位要求的各项具体条件。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校内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者。
(二)任职资格
说明:1.上表所有时间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2.对特别优秀的干部,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可适当放宽条件和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查
1.个人自愿报名。
符合竞聘条件和资格的人员于2021年1月5日——1月8日(截止于8日下午16:00)将竞聘上岗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书面版交到干部人事处李科处或将电子版发送到64404924@qq.com邮箱(校外应聘人员还需附一份本人简历),每人可选报2个岗位。
2.资格审查。
干部人事处对申报竞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学校领导批准后公布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即取消相关资格。
竞聘
竞聘工作由学校考核小组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原则,通过竞聘者每人5分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竞争优势、针对竞聘岗位的工作思考和考核人员的提问进行考核。学校考核小组根据需要可对个别岗位增加笔试。
竞聘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竞聘结果和公布的岗位情况,综合考量确定考察对象,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派人到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考察。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干部人事处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批,决定拟聘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
聘任
对任前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纪律与监督
1.要确保竞聘上岗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落实全校教职工在干部竞聘上岗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2.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泄露相关情况,违者作严肃处理;
3. 考核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严禁打人情分;
4.在竞聘上岗工作的各个环节,凡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坚持回避制度;
此次竞聘上岗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和全校干部职工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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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明江
文字编辑:干部人事处
排版编辑:代重阳 李婧宇 钟诗韵
出品单位:校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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