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回眸
1994年6月8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关于1994年经济体制改革实施要点》。要点提出,本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一是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二是加快财税、金融、外贸、外汇体制改革,初步确立新型宏观调控体系的基本构架。围绕这两个重点,配套推进价格改革、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等其他方面的改革。
1998年6月8日至10日
中国共产党和日本共产党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实现两党关系正常化进行商谈。双方确认,两党之间存在的历史问题已经得到基本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两党实现关系正常化。
2008年6月8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用五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行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经营制;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来源:福建省委宣传部 党史网
排版:柳雨姗
责编:宋任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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