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
新 生 奖 学 金
奖学金不只是一份奖励
更是一份荣誉一种激励
在泉信
只要你肯努力
就不会让你失望
一、奖项设置
1.高考总成绩(仅限福建考生)
一等奖
分数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历史科目组546分)
(物理科目组530分)
奖金100000(分四年发放)
二等奖
高于本科线上50分(含)
奖金20000(分四年发放)
三等奖
高于本科线上30分(含)
奖金3000
2.单项奖(全国)
省级数学
物理学科竞赛获奖者
奖金20000(分四年发放)
二、评选对象
奖学金只限常规志愿填报泉州信息工程学院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填报我校01志愿)且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
三、发放原则
1、除明确发放周期的奖励外,奖学金均一次性发放。分年度发放的奖学金,须每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30%方可续申请下年度奖金,未达到者终止其奖学金发放。
2、有下列情形者,终止其奖学金发放:
①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
②在校期间有违法行为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
③学习期间中途转学、退学的。
3、专业奖学金获得者入学后不可转其他专业。
4、休学期间暂停发放,休学期满返校就读后继续发放。
5、奖学金获得者须正式注册,缴清学费后方可享受。
以上新生奖学金不可兼得,符合多项条件者,取最高奖申请。
四、评定及发放
奖学金获得者经由个人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校领导批准产生。具体程序如下:
1、奖学金在填报志愿日期结束后第二天立即申请,在学院网站“新生入学奖学金申请系统”登记及联系招生办提供相关材料。申请时间截止七月下旬。
2、招生办审核,提交学校领导批准后发放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办法解释权归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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