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集美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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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集美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2022●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集美大学

集美大学

集美大学是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自然资源部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硕士推免生资格单位。

学校现有20个学院,74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及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有8个福建省一级重点学科,1个水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数学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类别)。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群、水产与食品工程学科群入选福建省高峰学科,航运与港口物流学科群、区域经济与管理学科群、闽台体育文化学科群、数理学科群入选福建省高原学科。全日制在校生28500多人,专任教师约1500人。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6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教师招聘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原则上年龄应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1年1月至2003年1月期间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及要求

航海学院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博士、教授、副教授):

交通运输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等相关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 5人

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博士):

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2人

船舶与海洋工程 1人

交通运输工程 4人

物流工程与管理 2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 1人

轮机工程学院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术骨干(博士、教授、副教授):

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人

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 博士):

电气工程 3人

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 5人

水产学院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术骨干(博士、教授、副教授):

渔业资源学、水产动物遗传育种、水产养殖(养殖生态、养殖工程方向)、水生动物医学 2人

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 博士):

休闲渔业 1人

生物信息学 1人

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术骨干(博士、教授、副教授):

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工等其他学科、生物学 2人

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 博士):

食品科学与工程(水产品加工方向)1人

食品科学与工程(其他方向)、化学、化工等其他学科 2人

体育学院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术骨干(博士、教授、副教授):

体育学类(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3人

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 博士):

体育学类(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人体科学)2人

体育学类 (足球) 1人

体育学类(田径)1人

财经学院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术骨干(博士、教授、副教授):

金融学、经济学、投资学、财政学(含税收)、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会计)4人

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 博士):

金融学、经济学、投资学、财政学(含税收)、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会计) 10人

师范学院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术骨干(博士、教授、副教授):

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汉语言文字学、学前教育学/从事学前教育教学、管理的教育学博士、教育学、教育技术学 3人

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 博士):

小学教育/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2人

学前教育学/教育学博士(本硕博阶段有一段学前教育经历即可)2人

舞蹈教育/舞蹈学 1人

美术教育 1人

心理学 1人

工商管理学院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术骨干(博士、教授、副教授):

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方向)、审计学(含会计学)、旅游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3人

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 博士):

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方向)、审计学(含会计学)、旅游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5人

音乐学院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术骨干(博士、教授、副教授):

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专业、钢琴专业 2人

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 博士):

舞蹈学/舞蹈表演 2人

美术与设计学院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术骨干(博士、教授、副教授):

美术学、设计学 3人

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 博士):

美术学、设计学 6人

海洋信息工程学院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术骨干(博士、教授、副教授):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2人

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 博士):

电子科学与技术 2人

信息与通信工程 3人

计算机工程学院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术骨干(博士、教授、副教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人

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 博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5人

海洋装备与机械工程学院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术骨干(博士、教授、副教授):

固体力学、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或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热能工程/工程热物理/新能源科学与技术 3人

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 博士):

工程力学/一般力学/固体力学、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制冷及低温工程或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热能工程/工程热物理、机械设计及理论 7人

理学院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术骨干(博士、教授、副教授):

基础数学、应用数学、数学教育、光学与光电子学、凝聚态物理、理论物理 4人

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 博士):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2人

基础数学 2人

应用数学 2人

数学教育 1人

光电信息科学 1人

应用物理 1人

外国语学院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术骨干(博士、教授、副教授):

英语或商务英语、翻译、日语 2人

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 博士):

英语、翻译、小语种 3人

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术骨干(博士、教授、副教授):

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文艺学、社会学、国际法、经济法、民商法(含知识产权)、刑法学、诉讼法学 4人

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 博士):

戏剧影视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社会学、文艺学或传播学、国际法(含海商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理学、宪法学、经济法 5人

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术骨干(博士、教授、副教授):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工程管理、GIS(系统开发方向)、遥感技术、测绘工程、环境工程 3人

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 博士):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工程管理、GIS(系统开发方向)、遥感技术、测绘工程、环境工程 6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术骨干(博士、教授、副教授):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哲学学科各专业、政治学学科各专业(外交学除外)、历史学学科中国近现代史、专门史专业 3人

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 博士):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哲学学科各专业、政治学学科各专业(外交学除外)、历史学学科中国近现代史、专门史专业、管理学学科公共管理各专业、民族学学科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专业、经济学学科政法经济学专业、教育学学科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专业、军事学学科、军事经济管理学科、兵种指挥学科、保障指挥学科各专业 12人

师资引进的

对象和基本条件

杰出人才

杰出人才是指学术造诣高深,已取得所在学科国内外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凝聚多学科协同攻关、领导跨学科团队开展学科建设能力的人才。

A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含外籍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

(3)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4)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或成就的专家学者, 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推荐报学校“一事一议”研究。

B类

原则上应具备我校二级教授任职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且近5年内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①“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②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项目人选。

(2)近10年内曾担任以下职务或项目(课题)负责人:

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

③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负责人;

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

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

(3)近10年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下同)特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第1)。

(4)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至少5000万元、人文社科至少1250万元。

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应具有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的教授职务且实际任职满5年(不含名誉教授或讲座教授等),具体引进事宜由学校根据其所属学科在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情况通过“一事一议”研究决定。

C类

原则上应具备学校三级教授及以上任职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且近5年内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①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项目人选(不含创业人才、青年项目);

②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含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不含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③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青年拔尖人才;

④“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⑤国家“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

⑥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不含青年项目);

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人选;

⑧国家级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⑨国家级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⑩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项目人选。

(2)近10年内曾担任以下职务或项目(课题)负责人:

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②国家部委产业、领域首席科学家;

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④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⑤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

⑥国家前沿创新计划重大军工项目负责人或级别相同的国家级重大国防军工科研项目负责人(涉及国防军工科研项目及其实际到账科研经费的认定由科研处提出认定意见,下同)。

(3)近10年内曾获得以下荣誉称号(奖项):

①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

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专著类一等奖(排名第1);

③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第1);

④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排名第1)。

(4)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至少4000万元、人文社科至少1000万元。

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应具有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教授职务且实际任满2年(不含名誉教授或讲座教授等),具体引进事宜由学校根据其所属学科在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情况通过“一事一议”研究决定。

领军人才

领军人才是指在国内外相关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领导现有学术队伍开展一级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的人才。

领军人才应具备我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且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50周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且近5年内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1)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人选;

(2)省引才“百人计划”人选。

2.近5年内曾担任以下职务或项目(课题)负责人: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5)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负责人;

(6)国家前沿创新计划重点军工项目负责人或级别相同的国家级重点国防军工科研项目负责人。

3.近5年内曾获得以下荣誉称号(奖项):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第1);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第1);

(3)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排名第1);

(4)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第1);

(5)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1);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专著类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

4. 近6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3项(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最多一项,不含国家基金1年期项目和其他短期项目);

5.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类至少2500万元、人文社科类至少650万元;

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应具有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教授职务(不含名誉教授或讲座教授等),具体引进事宜由学校根据其所属学科在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情况通过“一事一议”研究决定。

骨干人才

骨干人才是指在本学科领域造诣较深,学术思想活跃,有学术发展潜力,科研能力强,能领导学科团队开展高水平教学、科研工作的人才。

骨干人才应具备我校副教授及以上任职条件,且具有博士学位,理工类年龄≤40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45周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排名前2);

4.省级教学名师奖;

5.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排名第1);

6.省专利奖一等奖(排名第1);

7.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

8.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人选;

9.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或相当等级的其他省、直辖市人才项目入选者);

10.省级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文化名家;

11.近6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2项(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最多1项,不含国家基金1年期项目和其他短期项目);

12.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至少1200万元、人文社科至少300万元。

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海外进行博士后研究的时间列入计算范围),并同时具备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 SSCI、 A&HCI 收录期刊论文至少6篇,理工类发表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或Top期刊学术论文至少8篇。

青年拔尖人才

A类

年龄≤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近5年主持或参与过科研项目研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人文社科类:

①在 SSCI、 A&H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3篇或在校定一类刊物(参照《集美大学刊物分类办法》执行,下同)发表论文至少5篇;

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含国家基金1年期项目和其他短期项目),且在 SSCI、 A&H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校定一类刊物发表论文至少2篇。

(2)理工类:

①在JCR二区及以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至少5篇;

②授权与所从事项目研究相关的发明专利至少4个(排名第1);

③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不含国家基金1年期项目和其他短期项目),且在JCR二区及以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

B类

年龄≤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近5年主持或参与过科研项目研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人文社科类:

①在 SSCI、 A&H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或在校定一类刊物发表论文至少3篇;

②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在校定一类刊物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在校定二类刊物发表论文至少2篇。

(2)理工类:

①在JCR二区及以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

②授权与所从事项目研究相关的发明专利至少2个(排名第1);

③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在JCR二区及以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3)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指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所有学科或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相应学科,下同)毕业的博士,其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

青年优秀人才

A类

年龄≤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近5年主持或参与过科研项目研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定一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在校定二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

(2)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在校定二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3)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博士,其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

B类

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年龄≤40周岁,且近5年在校定二类刊物及以上发表论文1篇或三类刊物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

集美大学

师资引进待遇

学校提供的待遇

单位:万元/人民币,税前

集美大学

省市有关的待遇

集美大学

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集美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公开发布。

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2022年1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应聘材料报送到集美大学人事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集美大学招聘邮箱rmk@j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报名材料

(1)《集美大学人才引进申报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 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 核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体 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公 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集美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聘 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银江路185号集美大学人事处

邮 编:361021

电 话:0592-6181079 6181261

E-mail:rmk@jmu.edu.cn

监 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集美大学组织实施。集美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2—6181580(集美大学纪委)、0592—6181261(集美大学人事处)。

注意事项

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学校将及时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告知应聘者有关学校的防控要求,请广大应聘者理解并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应聘顺利进行。

集美大学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集美大学人才引进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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