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系现有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闽台合作项目)专业两个专业。2014年开始招收学科教学(音乐)教育硕士、2021年获批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点,将于2023年开始招生。音乐与舞蹈系立足区位优势,依托闽台文化特色,开设具有闽台特色的音乐类课程,与音乐学基础教育形成融合性教育模式,培养掌握扎实的音乐教学理论和音乐教学技能,面向基础教育的高水平师资。就业率稳居前列,就业前景良好。
音乐学(师范)
音为梦想,舞动人生。
音材施教,艺路芳华。
专业简介:
音乐学(师范)专业创办于2004年,培养面向基础教育的高水平音乐师资,立足闽台文化特色,开设具有闽台特色的音乐类课程,与音乐学基础教育形成融合性教育模式,培养学生掌握扎实的音乐教学理论和音乐教学技能。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扎实的音乐教育知识、音乐专业理论与技能,具有创新精神与专业自主发展能力,能够胜任中学和相关音乐教育机构的音乐教学、教研及管理等工作,善于组织课外音乐活动、推进校园美育工作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音乐教育工作者,为全省尤其是闽南地区音乐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输送优质师资。
核心课程:
钢琴、声乐、合唱与指挥、乐理与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民间音乐、钢琴伴奏与弹唱、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和声学。
音乐学(闽台合作项目)
闽台之缘,乐音致远。
声声悠扬,禧悦共享。
专业简介:
音乐学专业与台湾高校合作办学,整合两岸优秀师资,立足闽台文化特色,开设具有闽台特色的音乐类课程,培养学生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声乐、器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中小学和研究所从事独唱(奏)、合唱(奏)、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能为闽台文化艺术传承、传播作出贡献。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政治理想坚定,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具备较高的音乐表演才能和较强的综合实践技能,能够满足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和音乐文化传播等方面需要的应用型音乐人才,能在闽南文化的传承传播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文艺工作者或学校工作者。
核心课程:
钢琴演奏、声乐演唱、乐器(中外管弦乐器)、合唱与指挥、基本乐理、视唱练耳、论文写作、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
艺术实践展示:
我院音乐专业坚持“取材于民间、规范于教学、形成于实践、升华于舞台”的创新思路。
1.“艺术之声”综合音乐会
2.“同唱一首歌”主题音乐会
3.交响乐团在大学生电影节开幕式的演出
4. “颂歌献给党”——庆祝建党100周年暨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文艺晚会
获奖情况:
我院师生积极探索和深化艺术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取得喜人的成绩。
1.2019年福建省首届音乐教育专业基本功展示获团体二等奖,学生获个人全能三等奖2项,个人单项奖6项。
2.“闽之南”合唱团——先后取得福建省大学生合唱节展演一等奖、首届中国大学生合唱比赛铜奖和第九届海峡两岸闽南语原创歌曲歌手大赛暨首届世界闽南语原创歌曲歌手大赛合唱金奖及原创歌曲金奖等殊荣。
3.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团体三等奖,学生获个人全能二等奖1项,个人单项奖2项。
4.2021年第八届福建省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获初中音乐三等奖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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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
编辑|梁舒婷
责编|刘鹏举
编审|吴艺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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