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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学校研究生院于2021年9月18日发布了2022年研究生《招生章程》,经学校研究决定,《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闽农林大学〔2022〕13号)文件中第七条关于“本办法从2022级研究生开始执行”改为“从2023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特此说明。
福建农林大学
2022年8月26日
本期编辑:福建农林大学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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