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与条件
考生应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规定的报考条件、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名。考生可登录到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ecogd.edu.cn)查询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相关信息。
二、招生名额和专业选择
2018年我校招生专业详见《厦门理工学院2018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附件),将根据报考生源情况拟定招生计划。
三、录取原则
考生须参加教育部联招办组织的考试,我校将按照规定时间在本科批次进行录取。考生若达到规定的录取要求,学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投档线上根据考生成绩和所报专业择优录取,并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依次分配专业。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学生需在3月10日(3月9日现场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我校对考生专业水平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录取依据。网上报名:http://210.34.213.116/ysl/index.asp。
四、收费标准(币种:人民币)
被我校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1.普通专业5040元/生年;
2.重点学科类专业5460元/生年;
3.软件工程专业按规定学分及标准9800元/生年;
4.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年;
5.住宿费:1000-1300元/生年。
以上收费标准根据物价管理部门审批文件执行。
五、入学及在校管理
新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时间来校报到,具体事宜参考《厦门理工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入学报到时,考生所持出入境证件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健康要求请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厦门理工学院招生章程》。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申请商转其它专业。
港澳台侨生管理遵照我校大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学校将尽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以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六、颁发学历证书及种类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厦门理工学院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邮政编码:361024
联系电话:0086-592-6291678 6291114
传真号码:0086-592-6291618
E-mail:zsb@xmu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xmut.edu.cn
相关链接
厦门理工学院网址:http://www.xmut.edu.cn
联招办网站:http://www.ecogd.edu.cn
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
附件:
厦门理工学院2018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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