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市直属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暑期及秋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暑期及秋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是本地、本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校、市直属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常态化防控下秋季新生入学、学生全面返校、学校满负荷运行等压力挑战,杜绝麻痹大意,提高思想认识,做到守土有责、主动担当,继续加强对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学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落细落实“八个一”要求,构筑五层“校园防护圈”,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财政支持和物资保障,确保学校开学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原则上各级各类学校按照预定开学时间有序做好开学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参照省教育厅印发的春季复学复课准备工作评估导则,重新逐条逐项地对开学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对于学校自查发现的、上级督导检查提出的问题,在开学前三天需全部**到位,做到全部问题清零归零,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要求。
(三)完善疫情防控制度。秋季开学前后,各学校要继续完善和严格执行卫生健康工作方案和制度,包括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在总结春季学期疫情防控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学校、年级(院系)、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机制,制定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新生报到期间校园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细化人员管控等措施,落实校门口测温时保持1米线安全距离、错峰就餐等要求。
(四)开展全员培训演练。开学前,各级各类学校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培训,开展一次全流程、全要素演练或桌面推演,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确保相关人员人人熟悉发热转运流程,并细化救治、转院、流调等工作程序,做到学校与属地相关机构、120和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协调联动高效顺畅。
(五)备足疫情防控物资。学校要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原有的额温枪要请专门机构校验。学生在返校前应自行备好足量的口罩(够用一周以上)。
二、严格健康管理,强化风险防控
(一)加强师生外出管理。全市师生非必要不外出,自2020年8月16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原则上不离开三明。确需离开三明的,必须向学校请假,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从返校前14天开始,每日要监测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健康台账。全面推广应用“八闽健康码”,对返校师生员工一律核验身份,查验“八闽健康码”,检测体温。继续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一人一档”、“人盯人”健康管理,杜绝任何一个人带病带隐患返校到岗。
(三)落实“应检尽检”要求。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亲戚接触史、体温有异常或有疑似症状等重点人员,要“一人一档”建立动态跟踪表册,严格执行我市相关管控措施,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
(四)科学佩戴口罩。高校、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的师生应当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无需佩戴口罩。除幼儿园之外,其他学校的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幼儿园开园期间,教职员工佩戴口罩,幼儿不佩戴口罩。教职员工或学生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或其他传染病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
(五)有序恢复集体活动。要在精准防控的基础上,科学有序恢复校内活动,鼓励师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养成健康良好习惯。在组织高一新生军训、学校“迎新”工作、学校艺体活动等相关教学集体活动时,综合考虑学校防控压力、活动场所、组织水平等情况,制定防控方案,限制参与人数,合理规划人员活动路线,减少人群聚集。
三、整治卫生环境,严管餐饮安全
(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学生集中返校前三天要开展一次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的校园消杀,全面整治校园环境卫生。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
(二)做好校园规范消杀。消杀工作完成后要做好登记,记录消杀执行人、具体消杀时长,消杀液情况(包括数量、浓度比例等)。使用紫外灯消毒注意定时开关,及时登记,避免过度消杀引起其他方面问题。
(三)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继续做好饮食饮水卫生、食堂人员晨检、场所清洁、食品煮熟煮透、工具清洗消毒等方面的管控,继续实行错峰、分散用餐。重点做好食堂冷链食品排查,不订购来源不明的冷链产品,不订购冷荤凉菜、生食水产品,做好对每餐次每种食品成品的留样与存样等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关注心理健康
(一)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及时发布返校复学、防控等各项信息,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各界通报学校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心理疑虑,引导正确舆论导向,及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提高疫情防控意识,落实有关防控要求,做好心理调适。
(二)全覆盖开展暖心交流。组织班主任、科任老师开展全覆盖家访,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复学后谈心谈话、暖心交流活动,做到全覆盖、一个不落。
(三)强化心理疏导和帮扶。建立健全新初一、高一学生初始心理健康“一生一档”,健全10类重点关注学生特别是青春期学生心理档案,采取帮扶形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
(四)精心上好“开学第一课”。精心备好上好“开学第一课”和“心理健康第一课”,举行丰富心理辅导、体育、艺术、学生社团等活动,让学生通过积极的心理体验活动释放压力。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新生报到期间校园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要于8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各主管部门备案。市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邮箱:smsjyjtwyjk@163.com。
三明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6日
三明学院融媒体中心
来源:三明日报
排版:陈瑾华
校审: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