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暨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调度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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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暨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调度会召开

7月7日下午,省教育厅召开全省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暨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调度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当前和暑假期间毕业生就业、第二学士学位招录等有关工作。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正厅长级)刘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刘健指出,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用足用好国家和省里出台的援企稳岗促就业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开拓市场化就业渠道,进一步完善就业帮扶机制,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

刘健强调,要抓紧做实做细指导服务,确保暑假就业工作不断档。一要持续开展“百日冲刺”行动。各高校要大力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百日冲刺”系列活动,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二要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各高校要切实做到“就业工作不掉线、毕业生离校不离心、就业服务不断线”,继续畅通就业工作咨询热线,安排专人在暑假期间值班,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改派等就业手续,提供就业指导、应征入伍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要充分挖掘校内资源和校友、行业企业等社会资源,在下半年持续向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三要加大重点群体帮扶力度。各高校要对低收入家庭、残疾等毕业生进行分类造册、建立台账,明确记录毕业生基本情况、就业意向、帮扶状态等信息,实时关注就业进展。要继续采取“一对一”针对性措施,强化就业帮扶援助,鼓励用人单位开发更多岗位优先聘用。要充分发挥求职创业补助资金作用,帮扶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

刘健要求,各高校要严格遵守就业工作纪律要求,开展就业统计核查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在7月15日前完成就业统计自查和**,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7月中下旬将开展就业统计省级核查,重点对就业异常数据、各类举报线索、灵活就业率偏高的院校进行实地核查,对违反“四不准”“三不得”要求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会议还就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做了具体部署。集美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刘健表示,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一方面是推动解决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另一方面是深入推进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形式。高校要把第二学士学位招录作为“稳就业”“保就业”政治任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牵头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宣传、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特色优势,完善跨校招收政策,确保在今年7月底前按照要求完成招录工作任务。

新闻多看点:

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规定,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具体招生范围由高校自主确定。

第二学士学位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在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二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新闻中心

文稿 | 江菊香

摄影 | 李孜韧

编辑 | 翁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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