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支持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复工复产复学,满足社会对重点人群“应检尽检”、重点行业“适时抽检”、一般人群“愿检尽检”的需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了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机构。现将第一批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
医疗机构名单
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
第三方机构名单
新闻多看点
“e福州”开通核酸检测预约功能!
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在“e福州”APP上线核酸检测预约平台
缓解当前市民核酸检测难问题
据介绍
注册“e福州”APP的在榕市民
均可通过APP首页的
“核酸检测预约”模块
完成线上预约、检测报告查看等
还可替他人(最多3人)
进行相应预约
来源 | 福建省卫健委官网、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