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
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这一天的上午,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服务中心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与西湖社区党建联盟成员单位一起到西湖公园晨曦广场,参加福州市鼓楼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人大办、区司法局举办的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志愿者
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党支部的党员同志们身穿红色志愿者服装,重点围绕《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向过往群众宣传通过书画、音乐、剑桥英语等考试形式提升个人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的必要性,并发放书画、音乐、剑桥英语宣传材料和自学考试教材目录清单。
宪法
宪法被称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国家各项权力必须在宪法的轨道上运行。从制定宪法到落实宪法,从尊重宪法到遵从宪法,宪法在公众心中的份量,直接决定着依法治国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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