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省教育考试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李俊玮作学习《政务处分法》专题辅导报告。院党委书记、院长陈明庆,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黄俊兴、丁毅,以及全院干部职工60多人参加学习。
李俊玮围绕《政务处分法》的制定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结合我院实际和具体案例,对《政务处分法》进行了详细解读。辅导报告全面透彻、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对帮助全院干部职工学习领会《政务处分法》精神具有较好的指导意义。
李俊玮要求全院干部职工要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带头遵守《政务处分法》,自觉生活在法律的约束中。一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二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增强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紧紧抓住以人民为中心这个价值取向,强化权力观教育;发挥关键少数“头雁效应”,在学习、遵守和执行《政务处分法》上走前头、做表率;坚持高标准引领,激励公职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三要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发挥标本兼治作用。突出依法处分,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深化以案促改,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强化警示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