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纳税人每年提交一次,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申报。为确保广大教职工2022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红利,请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行实名信息注册登入,选择需要扣除的费用项目填报。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①2021年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2022年扣除项目及相关信息没有变化的,大家可便捷通过“一键带入”,将原填报信息带入2022年;
②2021年已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2022年相关信息有变化的,应当修改相关信息。进入相应扣除项目的填报详情页,点击该页最下方“修改”键进行相关内容修改,点击“确认修改”后完成。若需删除,直接点击“删除”。确认无误后,返回“待确认扣除信息”页,点击“一键确认”,根据页面提示点击“确认”后页面显示“提交成功”,完成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选择申报方式并提交,一般选择自己所在公司或单位。房贷利息和住房租金二者只能选其一。
请大家相互转告,谢谢配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pdf
来源: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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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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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爱民
责任编辑:游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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