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准大学生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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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科教育阶段奖助政策来了
目前,国家在本专科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和校内奖助学金等,已建立多种方式的全方面资助体系。
1
国家助学贷款
入学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金额: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在校期间(包括因病休学)利息由国家承担
贷款办理步骤:①学生下载“福建助学APP”
②注册登录并填写相关信息
③核对学籍信息无误(高中或中职应届学生应填写高中或中职学籍信息)
④点击“贷款资格认定”模块,填写并完善相应信息
⑤选择经办银行
⑥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学生贷款资格和生源地信息
⑦按照已选定的经办银行要求,办理正式贷款手续
⑧签订贷款电子合同
经办银行办理流程:①国家开发银行。选择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需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由共同借款人陪同,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电子合同面签手续。
②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选择经办银行为“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学生,可通过“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福建农信助学官网”“闽政通APP”,拍照上传身份证、学费证明、录取通知书和高校确认函(入学报到后提供),签订助学贷款电子合同。手续全程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选择经办银行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学生,通过关注“福建华安助学”微信公众号或“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录取通知书和高校回执(入学报到后提供),在线签订助学贷款电子合同。手续全程通过手机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邮储网点办理。
省外录取考生,带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和“录取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补充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资金无法满足学费或就学其他费用的经济困难学生(如就读民办高校、高收费专业等),可以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基础上,通过正规金融渠道申请“助学贷款补充贷款”。
华安邮储个人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3万元,本科生最高12万元。还能享受“华安公益助学金”获得学费补助金、路费补贴、通讯补贴等专享补助。登录“福建华安助学”公众号申请。
兴才计划补充贷款:供家长申请,用于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最高额度20万元,最长期限20年。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
为了帮助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解决经济困难,如因特殊情况导致国家助学贷款无法偿还,可通过县级资助申请还款救助,将由国家代为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的国家助学贷款。
2
绿色通道
入学时
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如果是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 残疾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3
国家助学金
入学后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入学后第一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
金额:
特别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一档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
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二档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
认定:下载“福建助学”APP,通过手机填报信息进行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认定
4
国家励志奖学金
入学后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奖励5000元。
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同时申请获得。
5
国家奖学金
入学后
金额:每生每年8000元(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奖励6万名
资格:
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前10%~前30%(含)的学生,其他方面表现突出
教育部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6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入学后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为每生每年本专科最高不超过12000元。
7
校内奖助金
入学后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为鼓励进步、表彰先进学生,设立了学习奖(24项)、职业技能奖(53项)、科技文化奖、个人毅力奖、爱校宣传奖、马拉松奖等20余类奖学金。
8
勤工助学
入学后
导师制:担任学校各部门工作助理按照考勤发津贴,并且培育准职业人能力
项目制:参与企业实战项目获取报酬,如石材设计院、安踏工作室(618、双十一、双十二)
时薪制:家教、大卖场、市场调查、饮食服务等
9
临时救助
入学后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等相应帮扶措施。面对疫情,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疫情防控专项生活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等,同时提供暖心物资和心理援助。
10
毕业生补助
毕业后
求职创业补贴:(根据当年政策)
金额:一次性补贴2000元
资格: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就业补助金:
金额:一次性补贴2000元
资格: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11
基层就业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毕业后
金额: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资格: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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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中国政府网、泉大资助中心
编辑丨刘丹丹
审核丨洪春锦
投稿邮箱丨bd@qv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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