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你我共参与
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倡议书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水平的综合性荣誉,是展示城市实力形象的金字招牌。根据泉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指示精神和各项要求,为推动全校广大师生员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认识,倡导文明。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重大的系统性、综合性工程,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给城市一份文明,给社会一份信任,给自己一份责任,自觉投身到文明城市创建行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承诺,以模范行为影响身边的人,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实践者和传播者。
二、躬行实践,塑造文明。大力弘扬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觉遵守文明公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坚决摒弃各种不文明行为。做到文明在口中,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文明在手上,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公共设施,不乱停乱放共享单车;文明在脚下,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文明出行,乘车礼让,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告别自身不文明行为,敢于劝导并指正身边人的不文明行为。
三、严明纪律,践行文明。广大教职员工要牢固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恪守职业道德,弘扬教师正气,学思结合,知行合一,争做教书育人的模范和为人师表的楷模,切实遵守各项行为准则和法律法规,自觉革除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污染环境的不文明现象,做一个识大体、顾大局的教育工作者。凡发现在校内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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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黎明职业大学办公室
排版:官微工作室 杨雪萍
审核:陈婷婷 魏婷婷 黄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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