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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
2020年6月是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学习了解一下非法集资的有关知识吧。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有哪些基本特征?
【定义】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需同时具备四大特征】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1
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
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
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
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
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
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7
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8
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9
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常见的手法有哪些?
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似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四、参与非法集资的法律后果?
1
1、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2
2、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
3、可能涉及集资诈骗罪。
—END—
编辑:党务工作部
来源:广西北部湾银行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