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教学创新 打造一流课程 | 原新利:教学工作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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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利,中共党员,东南大学法学博士,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澳大利亚拉筹博大学访问学者。曾任法学院法学系主任、支部书记,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成员。担任《宪法学》《国际法学》《婚姻家庭法学》等课程主讲教师,研究方向为宪法学,社会治理法治理论。2012年,获甘肃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三等奖,2014至2017年多次获校级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2013年获甘肃省师德标兵称号。2018年由其担任主讲教师的《宪法学》课程获兰州理工大学首批课程思政建设资助,2020《宪法学》获批校级一流课程。自参加工作以来,原新利老师在各级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和参加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课题2项,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3项,出版专著及教材3部,参与课题《甘肃省地方立法程序规则设计研究报告》获甘肃省高校社会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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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首届甘肃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决赛在西北师范大学举行,我校原新利团队代表法学院参加了此次比赛,并获得了团体三等奖。作为一名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原新利将团队的教学创新归为两点:首先教学是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学院采取的本科生导师制可以实现对学生能力的持续培养。其次是教育与教学结合,理论与实践互动,为了提高课堂授课效率,传授给学生更多知识,我们将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认真准备每一堂课,不断充实新的内容,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严谨的求学态度。

2013年,法学专业获学校专业分类建设资助,从课程建设到实践教学改革,从基础资料整理到教学质量监控,原新利全心全意,认真负责每一个环节,超额完成了该学年的建设任务。教学至今,原新利积极参与试点专业教学改革,努力尝试开放式考试改革,带领全系教师进行课程研究、教学方法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带头实施教师工作规范,认真履行所任业务职称的职责,积极听取其他教师意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在繁琐的日常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原新利始终不忘总结经验,积极撰写多篇教改论文,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案例教学对宪法学发展范式的“介入”功能》和《试论“双语”在宪法学课程中的应用》具有很高的转载率和引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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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教师创新大赛之前,原新利对之前的教育模式进行了反思,她说:“以前我们的教学是非常程式化的,先教什么、后教什么,老师讲、学生听,每年基本都一样,但这种程式化教学模式不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在OBE教育教学理念的指导下,教师教学时需要考虑学生的接受程度,要尽可能地采取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教授知识,面对面教育除了知识传授,更重要的是人格魅力的感染,要让学生乐于学”。原新利认为,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增强自信,坚守教职,一切从学生出发,坚信教育岗位的意义。

原新利说:“法学专业的教学课堂应该是‘严肃而活泼’的,将教学内容与学科前沿紧密联系,能够让学生学会用法律的思维看待问题、处理问题,通过实例讲解可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能够加强学生辩证思维的培养。”法学属于社会科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条例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原新利说,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和研究者,需要保持严谨的求学态度,要避免以自身道德去作判断,要学会用法律思维进行辨证而全面的思考,“法律讲究证据”也正是因为如此,国家才需要依法治国,保障人权,规范体制。

在日常上课时,原新利会为学生们讲解实际案例,会向他们分享人生建议,她乐于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心声,经常和学生打成一片,针对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她会耐心解答、正确教育和引导,鼓励学生珍惜求学时光、掌握正确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她的课堂上,学生不仅能学到知识,更能明白为人处世的道理。她说,让学生自己挖掘知识的魅力与价值,并让这些价值影响自己的生活和生命,这便是教育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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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委宣传部大学生记者团

文字:刘忍静

指导老师:潘彩燕

编辑:杨颖

主编:王一淳

审核:刘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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