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 年秋学期 开学教职工返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为应对近期多地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决把好校园疫 情防控风险关,做好 2021 年秋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至关重要。根据国家 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召开的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 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就我校 2021 年秋学期教职员工返 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区分类管理
(一)教职工返校时间
8 月 20 日之前教职员工返回学校所在地,开学前7天提前上班。
(二)中高风险区人员
1.在中高风险区的教职员工 暂不返校。
2.返校前 14 天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 (含宿管、保安、保洁、施工、食堂从业人员等各类后勤 人员),一律由属地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集中隔离14 天。集中隔离期满且3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通行码转为“绿码”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属地和我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校。
3.返校时,需持登机登车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低风险区人员
1.暑假期间在低风险区的教职 员工,应在开学前14天返回学校所在地。按照属地和学校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规定,做好14天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外出、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2.暑假期间在省外有旅居史的师生员工返回居住地满14天后,持登机登车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3.没有省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凭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 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按要求返校。
(四)确诊或疑似病例人员
教职员工或共同居住的 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属 地疫情防控相关部门确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 不得返校,由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后续核酸检测及分类 管控等措施。
(五)境外教职工
境外教职工未经属地和我校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同意,一律不准返校。
二、返校准备及途中防护
(一)精准掌握情况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日报告” “零报告”制度,各院系、各部门要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含宿管、保安保洁、食堂员工、建筑工人、维修人员等各类后勤人员)的居住地、暑假出行 轨迹及返校前14天健康状况,根据分区分类管理要求,安排本院系、部门教职员工返校。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到定点医院就诊,暂缓返校。
(二)注重途中防护
各院系、各部门要将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准确通知到每位教职员工,提醒做好返校途中的 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并对随身物 品消毒。若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 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到定点医院就医, 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三、返校后管理
(一)加强查验处置
教职员工到校时,校门口安保 人员要严格落实查验处置和测温登记工作。暑假期间在省 外有旅居史的教职员工须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同时查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并进行测温登记。暑假期间没有省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凭 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返 校。若发现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红码”或“黄码”,以及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由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后续核 酸检测及分类管控等措施。
(二)实行校园闭环管理
教职员工返校后,各院系、各部门要加大校园疫情防控力度,管住门、管好人。教职员工进出校门一律核验健康出行码、通信数据行程卡,并 测温登记。教职员工非必要不离合,在合期间做好个人健 康监测,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提倡在校内戴口罩。校内体育设施、各类场馆等暂不对外开放。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对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三)实行日常监测制度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 告”“零报告”制度。各院系、各部门要每日对全体教职 员工进行体温检测,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开展因病 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如有发热、干咳、乏力、 咽痛等不适症状的师生员工,做到及时就医,明确诊断, 并立即上报。基建、后勤等相关从业人员不符合从业健康条件及疫情防控要求的,一律不准返岗上岗。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1 年 8 月 17 日
文字来源:学校办公室
编辑:兰玥颖
责任编辑:马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