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调剂信息公告
01调剂专业
02
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金融、保险、税务、国际商务、应用统计、资产评估专硕同时接收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考生。
7.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受调剂。
8.具体调剂信息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专业为准。其他要求均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03调剂程序
1.请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放后登录(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报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此步骤为调剂工作的必备环节,不可省略,考生有效调剂信息以研招网调剂系统为准。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收到考生调剂信息后,各学院对考生条件进行审核并及时给予考生答复。各学院同意调剂申请的考生需尽快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
3.复试时间、复试方式等安排另行通知,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官方网站和各学院网页。
4.复试调剂、导师等情况请和相关学院联系。
精彩回顾
兰州财经大学学生通讯社
来源 |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编辑|刘梦蛟
主编 |高亚婷
责任编辑 |张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