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工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组织与实施工作预案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学校防控疫情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安全,保障2020年3月9日仍无法如期开学情况下的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满足学生课业学习要求,特制定本教学工作预案。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部、中心)应充分利用已有网络教学平台和网上教学资源开展在线教学,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式、完善教学设计,切实做好课堂管理,强化过程管理。由开课单位据课程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授课教师按照开课单位统一部署,以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执行好本学期教学计划(学生返校前,采用线上教学)。广大教师应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开展教学活动和所传教学资源均不得违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序良俗。同时应主动学习、培训现代教育技术,提前准备教学素材,充分做好教学预案,确保线上、线下教学同质等效。院系两级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备课、教学等督导检查,全力维护本科教学秩序稳定正常。
二、在线教学组织方式
(一)理论类必修课程 1.线上教学方式 方式1:利用在线教学资源。授课教师(团队)应充分利用学堂在线(雨课堂)、超星尔雅(学习通)、智慧树、蓝墨云、经世优学、中国大学MOOC、中国知网、高校邦等教育部组织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在线开放课程,以及各高校推出的面向社会优质课程资源,多方式、多途径收集、使用课程资源,提高课程建设效率。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高校开展在线教学服务的在线课程平台汇总表见附件。 方式2:自建在线教学资源。授课教师(团队)自行建课,边建设边使用。可利用学堂在线(雨课堂)、超星尔雅(学习通)、开物o云课堂、智慧树、蓝墨云、经世优学、中国大学MOOC等教学平台及其建课工具构建在线课程,采取录制授课视频,远程布置学习任务,规划、指导学生学习进程,布置、收集、批改课程练习,辅导答疑等形式开展线上教学。 各学院(部、中心)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平台、工具和资源开展课程线上教学,鼓励授课教师(团队)利用相关优质共享资源自行构建适合学院教学实际的在线课程,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完成教学任务。 2.基本要求 (1)提前准备课程教学资源。3月6日前,授课教师必须完成开学第一周的教学准备工作。开课期间,教师应在授课前3天完成本堂课的各项备课工作。具体准备资源建议包括: 课程门户资源:提供课程基本信息(包含课程介绍、课程团队、课程目标、课程大纲、课程教材、考核方式等),及时发布。课程教学资源:提供PPT课件、电子教材、课程教学视频(采用直播教学的教师,必须提前做好课程教学视频作为备案上传至教学平台,防止直播过程中网络出现故障,建议课程教学视频按知识点分切做成10-15分钟每集的短视频)等上传至教学平台。设计好课堂测试、话题讨论、作业布置收缴等教学环节,以及与学生网上互动,检查学习效果、到课情况的方案方式。可以采取类似教学片断-学生学习-布置作业研讨-学生思考-下一个教学片段的递进方式进行在线教学。 (2)提前做好应急预案。授课教师需对在线教学中可能因平台故障、网络拥堵等情况导致教学无法顺利进行的风险有足够认识。特别对采用直播授课教学模式,必须有提前准备好课程教学视频等资源的备用方案,并提前上传资源至教学平台或其他可供学生随时下载的网络空间(如百度网盘、QQ邮箱等),以便当出现网络教学平台故障、视频直播滞后或卡顿等特殊情况下应急使用。同时,教师还需提前熟悉网络教学平台功能,有条件时应在正式开课前进行网络试讲,提前进行技术故障排查和教学方案切换演练。授课过程中,若遇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教学活动无法顺利进行时,应通过其他途径(如手机端QQ或微信课程群),布置课程研讨主题或课堂作业,安排学生观看视频自主学习,待网络正常后再以答疑方式对学生学习进行辅导强化。 (二)实践类课程 1.实验课程。实验课程应根据疫情适当调整实验教学方案。可利用"实验空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服务平台"和学校相关实验教学资源开展在线实验教学。实验空间平台免费提供2000余门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资源,并提供在线实验教学支撑和教学考核管理。需依托实验室开展的实验课程,可先进行实验绪论、前期准备等方面教学,操作环节推至返校或隔离结束后进行。 2.实习实训。在疫情期间暂停所有校外实地实习,条件允许的校内实训课程可设计成线上虚拟实习教学的形式。部分实践教学可调整至疫情结束后或暑假期间进行。 3.课程设计。课程设计由指导教师充分采用网络教学资源,利用QQ、微信等工具开展线上指导。 4.毕业设计(论文)。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正常流程,由指导教师采用电话、邮件、微信、QQ等远程的方式指导学生,并要求所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利用学校教务系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模块,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做到网上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同步跟踪管理,不降低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三)选修课程 通识选修课程和创新创业选修课程由教学处负责网络在线开课相关事宜,考核通过后计入学生通识选修课学分和创新创业学分。专业选修课程由各学院负责网络在线开课事宜,考核通过后计入学生专业选修课学分。 (四)体育课程 学生返校前,可以自主学习线上教学资源,由体育部提供相关教学视频供学生学习参考,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练习,建议以太极、八段锦等武术项目或俯卧撑、平板支撑、仰卧起坐等身体素质类项目为主。学生返校后,以不依赖场地、器材的身体素质训练为主,根据返校时间和疫情控制情况制定适当的考核方式。
三、教学组织保障 (1)各学院(部)应建立由院(部、中心)负责人、系主任、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班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等组成的教学管理工作团队,落实在线教学安排,对在线教学期间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中的问题。授课教师要切实担负起在线教学期间的学业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责任。 (2)学院(部、中心)要充分发挥系(教研室)的作用,基于课程大纲的要求,负责在线课程资源内容的审核。发挥课程组团队作用,统一组织线上教学活动,课程组负责人要发挥主导作用。可优先完成理论教学,合理安排实验教学,注意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的无缝衔接。 (3)各学院(部)要掌握学生参与线上课程的网络条件,对于由于网络条件限制而不能参与线上学习的学生,要通过QQ等其他通信手段提供PPT、试题等自学资源。对于由于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给出有针对性的在线教学方案。 (4)为保证在线教学秩序,避免课程冲突,开展在线教学(特别是网络直播教学)的课程务必按照教务处安排的课表时间进行在线授课。各教学院(部)要定期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在线教学授课计划,供全体师生查阅。
四、在线教学质量保障 学校将加强在线教学的课程资源选用与建设、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 1.课程资源质量要求 (1)教师应积极建设与使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课程资源,已经上线的国家级和省级慕课要充分利用好已建成的课程资源,开展在线教学。 (2)任课教师可根据开设课程的教学目标要求,在超星尔雅、开物·云课堂、学堂在线、中国大学MOOC平台、智慧树等公共在线课程开放平台遴选优质课程资源,推荐并指导学生在线学习。应优先选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精品课程、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项目,学院(部、中心)要对教师所选择课程进行把关审核,并报教务处备案。 (3)课程内容、学时学分、成绩评定等教学管理要求原则上不变,疫情防控期间可根据网络教学的需要适当调整原课程大纲中教学内容安排,网络教学学时计入课程学时。 (4)教师要为学生提供电子教材或课件及辅导学习材料。可通过拍照或扫描等方式将教材电子化并提供给学生。 2.在线教学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要求 (1)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课堂教学与考试的相关规定,确保在线教学的稳定有序。学生因疫情所缺课时,不计入旷课统计。 (2)教师要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和课程学习群,开展课程思政,教书育人,引导学生增强信心,保持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态,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积极支持疫情防控,自觉服从属地管理,为战胜疫情做贡献。 (3)教师要通过在线签到、在线答疑、在线学习、直播课堂、课后作业布置、作业批改、在线考试,建立课程学习微信群或QQ群,以及过程性数据统计分析等方式,加强学生线上学习的过程管理。要通过对学生网络学习情况的实时分析,及时发现网络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实时改进。 (4)学生要主动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向任课教师请教,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参加在线授课,积极自主学习,尽量减少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学业造成的影响。在疫情防控期未完成学习任务的,返校后继续完成学习任务。 (5)凡要求闭卷考试的课程原则上在学生返校后再进行考试,其他课程鼓励任课教师开展无纸化考核,学生线上学习情况应作为平时成绩的主要依据。对于疫区不能返校学生的学习与考核,应通过网络进行。 3.学生学习评价与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措施 (1)授课教师在课后统计分析学生出勤率,评判学习效果,每周一次向开课教学单位提交学生出勤情况、在线测试情况、在线辅导答疑情况等相关数据。学院(部、中心)教学督导适时开展在线教学质量督查。 (2)学校教学质量处将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实时监控教师教学及学生学习过程,通过平台过程性大数据分析,加强对课程教学活动的监督与考核,确保在线教学质量。 线上教学第1周周五开展线上教学检查,包括线上教学课程开出情况(开出率)、学生出勤情况(出勤率)、网络公共选修课学生学习情况;以及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情况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等。检查结果将在校园网公开发布。线上教学检查每周开展一次,直至疫情结束学生返校学习为止。
五、在线学习课程学分互认与转化办法 (1)学校超星尔雅(学习通)、智慧树等平台上的通识选修课程和创新创业课程,学生在教务系统选课后完成线上学习,考核通过后,认定相应课程学分。 (2)在校内任课教师的指导和批准下,允许学生在附件所列的网络教学平台上自主选择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进行学习。学生在完成课程规定的学习和考核,获得课程成绩之后,填写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教学单位审核、教务处审批后,可以计入相应课程学分。
六、在线教学培训与服务 各学院(部、中心)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关于组织开展在线教学培训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全体教师根据课程建设使用需要,积极参加各平台近期举行的有关在线教学、平台操作使用线上培训。在线开课期间,各平台技术人员将实时在微信群或QQ群为开课教师提供技术支持,保障教学顺利开展。 相关网络教学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 超星尔雅技术支持:杨芳芳 15730985369 学堂在线"雨课堂"技术支持:舒心 15025971032(同微信) 中国大学MOOC甘肃区负责人:胡益翔13519666461(同微信) 智慧树网技术支持:韩亚潮 15339443200 蓝墨云技术支持:马腾 18693094141 华晟经世优学技术支持:张建昌 15809312479 兰州工业学院"开物云课堂"平台技术支持:何辉 13919361665(同微信) 疫情防控期间教务处工作联系人: 教务科 张老师:0931-2861528 13893648570 实践科 许老师:0931-2861528 13919851899 考务中心 郭老师:0931-2861444 13893342629 教材科 樊老师:0931-2861535 13919372401
七、时间安排 2月5日-2月23日,各学院(部、中心)制定本单位《在线教学组织与实施工作预案》切实做好线上教学安排布置工作,组织教师参加在线教学授课培训,统计教师选用课程平台及课程; 2月24日-2月29日,开展线上教学的授课教师选择网络教学平台,收集、制作教学资料,做好开课准备; 3月1日-3月3日,各教学单位上报《在线教学组织与实施工作预案》,以及第一批线上教学课程清单; 3月4日-3月7日,做好第一批线上教学课程学生信息导入,开课演练等准备工作,确保线上课程顺利开展。确定各门课程开课时间和方式,并通知到所有学生; 3月9日,第一批线上课程正式开课。 如仍不能确定开学日期,余下所有课程均实施线上教学,开始第二批线上课程开课工作,各教学单位上报第二批线上教学课程清单,这一阶段的具体安排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教务处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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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田萱
排版:王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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