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14市州发布通告 进一步加强境外来甘返甘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兰州工业学院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甘肃14市州发布通告 进一步加强境外来甘返甘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兰州工业学院

兰州

兰州市公安局关于防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切实保障全市广大人员群众和境外来兰返兰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来兰返兰的外籍人员和中国公民(包括在我省口岸入境和省外口岸转道进入我市),要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所在街道、社区、单位报备。入境人员亲属或接待单位应在其入境前,提前向所在街道、社区或派出所报备。无固定住所的,要主动向当地派出所报备。

二、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以及宾馆酒店等应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或派出所报告境外人员来兰返兰信息。

三、所有从境外来兰返兰人员,都要主动配合卫健部门及所在地街道、社区,严格落实市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隔离医学观察的相关规定,需集中隔离不少于14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第一时间向街道、社区报告,并按规定采取防疫措施。

四、对境外来兰返兰人员故意隐瞒不报、不按规定落实防疫措施,接待单位和留宿场所不及时报告,导致不良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拨打110举报有关人员线索。

兰州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3日

天水

关于严格落实国外来天水返回天水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外持续扩散蔓延,从国外来天水返回天水人员增多,为了切实保障国外入境人员身体健康,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巩固提升全市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切实加强国外来天水返回天水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拟从国外来天水返回天水人员的亲属和工作单位要主动做好回国人员的思想工作,如非必要,暂缓回天水。

二、如确需从国外来天水返回天水人员及其亲属,要提前将人员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交通工具、到达前14天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报告。

三、拟从国外来天水返回天水人员的接待、商务、用工单位,要按照“谁接待、谁负责”“谁邀请、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息报告、测温登记、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

四、国外来天水返回天水人员在路途中必须做好自身防护,尽量避免与他人接触,自觉服从和接受当地管控措施,降低感染风险。

五、国外来天水返回天水人员到达后,要立即报告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主动配合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服从公安机关、卫生健康等部门采取的证件查验、体温检测、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等措施。

六、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机场要切实加强体温检测和分类处置工作,及时将入境人员信息通报所在县(市、区)防控办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七、来天水的外国公民与中国公民采取相同的管理办法,居住地社区、工作单位要落实“一人一案”措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协助,解决好生活工作方面的实际困难。

八、鼓励广大市民对未如实报告、登记的国外来天水返回天水人员进行监督。对故意隐瞒不报、不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一经核实,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

天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38-8214910 0938-8610974

天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3日

嘉峪关

致境外来嘉返嘉人员的一封信

各位境外来嘉返嘉人员:

你们好!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快速扩散态势,疫情风险较高的国家感染人数迅速增长,多名有上述国家旅居史的人员进入我市,疫情输入的风险明显加大。为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进一步巩固我市零疫情防控成效,请近期从境外来嘉返嘉的人员协助我们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保护大家的健康。

1.如果您近期是从伊朗、韩国、意大利、日本、西班牙、法国、德国、美国、英国和瑞士等疫情风险较高的国家或者其他国家来嘉返嘉的人员,正在乘坐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请务必戴好口罩,并立即报告乘务人员;已到嘉人员请立即报告所属单位、卫生健康部门或所在社区、村组,并服从相关安排,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2.如果您的家人准备从境外来嘉返嘉,请您提醒境外人员遵守住在国疫情防控规定,尽量减少外出,加强自我防护,防止入境旅途中出现交叉感染,全力劝导境外拟来嘉返嘉人员留在当地,“非必须、勿返嘉”。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来嘉返嘉的,请于3天前将其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及行程安排向单位或社区进行报备。其中: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临时工勤人员及其家属,向所在单位报备;工业企业职工及家属向市工信局或工业园区管委会报备;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向市国资委报备;驻嘉企业职工向所在企业报备;商贸流通、非星级宾馆从业人员向市商务局报备;各旅行社、星级宾馆向市文旅局报备;市场经营户向市场监管局报备;教师、学生及家属向市教育局报备;非在职居民向所在街道办、郊区办报备;以上非明确管理职责的,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3.如果您在工作或生活中发现近期有入境不足14天且未进行隔离观察的人员,请立即报告卫生健康部门、所在社区、村组或拨打6328317。

需要提示您的是:因谎报、漏报、瞒报、迟报、不报回国人员的旅行史、居住史、健康状况等信息,造成新冠肺炎传播的,入境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积极配合!

咨询电话:0937-6328317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武威

武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来武返武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2号)

为有效防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风险,切实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以及境外来武返武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来武返武人员,无论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无论通过我省口岸入境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我市,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报备,并主动配合卫健部门及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组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的规定。入境人员亲属或接待单位应在其入境前,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报备。无固定住所的,向当地派出所报备。

二、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宾馆酒店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报告境外来武返武人员信息。如不及时报告,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乡镇、街道、社区、村组以及接待单位等必须做好境外来武返武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健康登记,第一时间向当地卫健部门报告,及时排查、管控入境人员并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工作。对不按规定报告入境人员信息和落实防控责任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对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或造成传播危险的境外来武返武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来武返武人员。

举报电话:

武威市0935—2219245

凉州区0935—2211376

民勤县0935—4122429

古浪县0935—5121192

天祝县0935—5825513

武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5日

金昌

金昌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来金返金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年3月16日)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切实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常秩序,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来金返金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来金返金的外籍人员和中国公民(包括在我省口岸入境和省外口岸转道进入金昌市的),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或者单位报备。入境人员亲属或接待单位应在其入境前,提前48小时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备。无固定住所的,向当地派出所报备。

二、对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或造成传播危险的境外来金返金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以及宾馆酒店等应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当地派出所报告境外人员来金返金信息。如不及时报告,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所有境外来金返金人员,都要主动配合县区卫健部门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的规定,拒不配合的,依法依规强制执行。集中隔离观察期间,隔离人员费用自理。

五、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接待单位、宾馆酒店等必须做好境外来金返金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健康登记,第一时间向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及时排查、管控入境人员并配合做好集中留观等工作。对不按上述要求报告相关情况、帮助入境人员逃避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的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入境人员,要积极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村(社区)组织或者相关疫情防控部门举报。举报信息属未掌握并查证属实的,将给予1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市疫情联防联联控指挥部办公室:0935-8333002

县疫情联防联联控指挥部办公室:0935-7561035

区疫情联防联联控指挥部办公室:0935-8236964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酒泉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来酒返酒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风险,切实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境外来酒返酒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来酒返酒的外籍人员和中国公民(包括在我省口岸入境和省外口岸转道进入酒泉市),要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所在街道、社区、单位报备。入境人员亲属或接待单位应在其入境前,提前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备。无固定住所的,向当地派出所报备。

二、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以及宾馆酒店等应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或派出所报告境外人员来酒返酒信息。

三、所有境外来酒返酒人员,都要主动配合卫健部门及所在地街道、社区,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的规定。

四、对境外来酒返酒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关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酒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4日

张掖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来张返张入境人员登记管理的通告

为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扩散,依法严肃惩处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入境人员(指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地区人员、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员)来张掖返张掖后,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甘肃省和张掖市各级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等,自觉接受登记调查、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入境尚不满14天的入境人员,无论从我国哪个口岸入境,只要目的地(含临时居住地)为张掖市各县区范围的,应当在到达目的地后1小时内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居)组织、所在单位或有关组织主动报告,港澳台地区人员和外国人要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

三、近期计划进入张掖市的入境人员,其本人、亲友或者接洽单位应当提前2天向目的地所在的社区(村居)组织或单位报告其身份信息、国内住址、联系电话、国外旅居史、入境时间和地点、来张方式、健康状况和下一步去向等情况。

四、宾馆、酒店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入境人员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洽单位、社区(村居)组织、留宿人、房屋出租人应当将入境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配合落实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入境人员拒不按上述要求及时登记报告、隐瞒旅行居住和身体症状等信息、拒不服从隔离观察等防疫措施,入境人员的亲友、接洽单位、宾馆和酒店经营者、留宿人、房屋出租人等拒不按上述要求报告相关情况、帮助入境人员逃避隔离观察等防疫措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的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入境人员,要积极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社区(村居)组织或者相关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施行。

张掖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5日

庆阳

关于加强境外来庆返庆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第6号)

为有序组织境外来庆返庆人员参与庆阳新冠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进一步巩固我市防控成效,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入境来庆的外国公民与中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执行我市防控措施。

二、所有境外来庆返庆的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要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单位报备。入境人员亲属和接待单位应在其入境前,提前向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和派出所报备。

三、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投奔谁、谁负责”的原则,酒店宾馆、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及入境人员亲属如发现有从境外来庆人员,应主动向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和派出所报备。

四、境外来庆返庆人员应自觉遵守我国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配合落实定点医院收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第一时间向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

五、对境外来庆返庆人员故意隐瞒不报、不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接待单位和留宿场所不及时报告,导致不良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本人一旦患上新冠肺炎,所有治疗相关费用均由本人承担。请广大群众拨打110或向当地防控办举报有关人员线索。

庆阳市防控办:0934-8615615

西峰区防控办:0934-8210362

庆城县防控办:0934-3222332

镇原县防控办:0934-7121828

正宁县防控办:0934-5951880

华池县防控办:0934-5128955

合水县防控办:0934-5521590

环县防控办:0934-4421121

宁县防控办:0934-6621322

庆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5日

平凉

关于严格落实国外来平返平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8号)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外持续扩散蔓延,从国外来平返平人员日益增多,为了切实保障回国人员身体健康,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巩固提升全市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切实加强国外来平返平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所有拟从国外来平返平人员及其亲属,要提前将人员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交通工具、到达前14天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报告。

二、拟从国外来平返平人员的亲属和工作单位要主动做好回国人员的思想工作,如非必要,暂缓回平;如必须回平的,应在其回国前向所在县(市、区)社区(村)报告。

三、拟从国外来平返平人员的接待、商务、用工单位,要按照“谁接待、谁负责”“谁邀请、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息报告、测温登记、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

四、国外来平返平人员在路途中必须做好自身防护,尽量避免与他人接触,自觉服从和接受当地管控措施,降低感染风险。

五、国外来平返平人员到达后,要立即报告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主动配合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服从公安机关、卫生健康等部门采取的证件查验、体温检测、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等措施。

六、火车站、汽车站要切实加强体温检测和分类处置工作,及时将入境人员信息通报所在县(市、区)防控办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七、来平的外国公民与本国公民采取相同的管理办法,居住地社区、工作单位要落实“一人一案”措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协助,解决好生活工作方面的实际困难。

八、鼓励广大市民对未如实报告、登记的国外来平返平人员进行监督。对故意隐瞒不报、不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一经核实,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

平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2日

白银

兰州工业学院

定西

关于在全市推广使用来定返定人员申报码的通知

各县区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策略,加强对疫情严重地区返定入定、往返流动和境外来定三类人员行程及健康信息,及时掌握近期重点地区和境外进入(返回)人员相关情况,安定区卫健局委托研发的来定返定人员申报码申报登记简便易行,请各县区确定专人尽快与安定区卫健局衔接,申报码研发成功后要在全市推广运用,确保全市重点地区和境外来定返定人员实现数字化管控。

联系人:张宝林 13309329202

兰州工业学院

来定返定人员申报码

定西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4日

陇南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来陇返陇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来陇返陇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境外来陇返陇人员,无论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我市,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将本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活动轨迹向车站、机场检疫人员如实报告,并自觉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严格落实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措施,隔离期满并两次核酸检测阴性人员方可解除集中隔离观察,解除集中隔离观察后再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集中隔离观察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

二、对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或造成传播危险的境外来陇返陇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用工单位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联系、谁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报告境外来陇返陇人员信息。如不及时报告,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乡镇、街道、社区、村组和接待单位等必须做好境外来陇返陇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健康登记,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及时排查、管控入境人员并配合做好集中留观等工作。对不按规定报告入境人员信息和落实防控责任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加强自我防护,切实做到日常勤洗手、外出戴口罩、室内常通风,尽量避免与陌生人近距离接触。

六、加强宾馆、酒店、餐饮等服务行业管理,凡发现境外来陇返陇人员在陇南入住、就餐,第一时间要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人员信息。所有入住、就餐人员必须扫码登记,对拒不落实扫码入住、就餐的服务单位,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境外人员家属要主动向乡镇、街道、社区和单位报告境外来陇返陇人员信息,对不主动报告信息,引发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或造成传播危险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设立有奖举报,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来陇返陇人员,对举报情况一经查实,给予一定的奖励。举报电话:0939-8212630。

陇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4日

临夏

临夏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总指挥部关于做好境外来临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第9号)

当前,国外疫情呈现扩散态势,境外输入风险不断增大,为有效防范境外疫情“倒灌”输入,进一步巩固我州防控成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做好境外来临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全州上下要慎终如始,继续高度重视疫情防控不放松,按照“外防输入、精准防控”策略,落实联防联控责任,把好输入关口,加强内部管控,密切关注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疫情发展态势和输入风险,全面排查摸清入境人员底数,把境外来临人员纳入县(市)、乡镇、村(社区)、企业、单位等网格化管理,制定分级分类处置预案,严格执行防止疫情输入的各项措施。

二、全州人民要自觉遵守国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主动报告境外亲友在哪个国家、从事职业、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提醒境外亲友遵守住在国疫情防控规定,尽量减少外出,加强自我防护,劝导留在当地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因特殊情况需来临的境外亲友,入境前提前向所在乡镇、村(社区)、工作单位进行报备。

三、全州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外籍人员和境外返临人员的排查管控,并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对入境的外国公民要与中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执行我州防控措施,杜绝歧视行为。

四、各类宾馆、饭店、房屋出租人对境外来临入住人员,要及时向所在乡镇、社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全州各县(市)乡镇、村(社区)和全体公民,发现或得知境外来临人员有关情况,有义务有责任第一时间向指挥部进行报告。

五、所有从境外来临人员要提前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径口岸、乘坐交通工具、到达前14天健康状况等信息及时向所在乡镇、村(社区)、工作单位进行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对从有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旅居史的来临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拍胸片等医学筛查。核酸检测阳性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观察;无症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前经核酸检测为阴性,方能解除。

七、广大**要加强自我防护,保持警觉,互相监督,积极主动配合各级组织做好境外来临人员的疫情防控。对瞒报、迟报、虚报或知情不报等行为,对拒绝接受隔离就诊等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0年3月11日

甘南

甘南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来州返州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当前,国外疫情呈现扩散态势,境外输入风险不断增大。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来州返州人员疫情防控通告如下:

一、境外来州返州人员,无论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我州,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将本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活动轨迹向车站、机场检疫人员如实报告,并自觉配合疾控单位严格落实检验检疫、留观等防控措施。

二、对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或造成传播危险的境外来州返州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州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外籍人员和境外来州返州人员的排查管控,并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对入境的外国公民要与中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执行我州防控措施,杜绝歧视行为。

四、用工单位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报告境外来州返州人员信息。如不及时报告,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乡镇、街道、社区、村组和接待单位、宾馆酒店等必须做好境外来州返州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健康登记,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及时排查、管控入境人员并配合做好集中留观等工作。对不按规定报告入境人员信息和落实防控责任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广大**要加强自我防护,保持警觉,互相监督,积极主动配合各级组织做好境外来州返州人员的疫情防控。对瞒报、迟报、虚报或知情不报等行为,对拒绝接受隔离就诊等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来州返州人员。州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外事组联系电话:0941-8211010。

各县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合作市:0941-8218936

夏河县:0941-7121081

碌曲县:0941-6621067

玛曲县:0941-6121359

迭部县:0941-5626100

舟曲县:0941-5123881

卓尼县:0941-3621327

临潭县:0941-3125037

甘南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5日

来源:中国·兰州、天水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国·嘉峪关、武威日报(wwrbwx)、金昌发布(jinchangfabu)、酒泉日报(jqrbwx)、张掖公安(wxzyga)、中国平凉、活力陇南(lnzzbhlln)、陇东报(qywwxh)、中国·白银、中国·定西党政网、中国·临夏、甘南州政府网站

兰州工业学院

记得在看哦~

党委宣传部新媒体中心

编辑:张蓉刘婉婷

排版:郝佳丽

责任编辑:杨龙

投稿邮箱:3491049624@qq.com

兰州工业学院

首页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专题合集

艺考培训-甘肃本科院校-兰州工业学院-微高校-院校号-兰州工业学院-甘肃14市州发布通告 进一步加强境外来甘返甘人员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