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介绍
西北民族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学校,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学校肇始于1949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在兰州开办的藏民问题研究班和藏民学校,1950年1月改建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兰州分校第三部,1950年8月正式成立西北民族学院,2003年4月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学校地处兰州市,建有2个校区,1所附属医院,校园总面积1776亩,总建筑面积约70万平方米。建校近70年来,已培养各类人才17万余人,现有56个民族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2015年成为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共建院校。2016年7月,国家民委和甘肃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协议,同年被列为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
学校是一所特色优势鲜明、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招生。拥有73个本科专业,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资格和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资格,形成了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预科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国际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专业介绍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属艺术学学科门类,标准学制四年,完成规定学分并经相关考核通过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校2020年首次招生。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符合民航强国战略需求的,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人文素养,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强的管理技巧、安全和服务技能,熟练的文化和语言交际能力,能够在国内外航空业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航空服务和管理的高级管理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核心课程
《民航客舱服务礼仪》《民航客舱设备与操作》《民航客舱服务与管理》《民航服务英语》《民航客舱安全管理》《民航法律法规》《民航概论》《民航商务运营管理》等主要核心课程。
(三)教学设备
“全景式模拟”实训教学环境。建有融教育教学、技能实训和应急事件处理的一体化仿真模拟训练舱、民航乘务员在线学习中心(CBT实训室)、形体训练室、形象塑造室、飞机模型展厅等教学实训基地。
成绩认定及拟招生计划数
省份 | 成绩认定 | 拟招生计划数 |
甘肃 | 省级专业统考 | 110 |
贵州 | 省级专业统考 | 30 |
山西 | 省级专业统考 | 25 |
内蒙古 | 高考文化课成绩 | 10 |
辽宁 | 承认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在辽宁省组织的该专业校考成绩 | 25 |
合计 | 200 |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报考条件
凡符合2020年全国各省(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相关规定,且达到以下条件的各科类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负责组织、或者委托其他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方可报考:
(一)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二)男性净身高175cm~185cm,体重(kg)=[身高(cm)-105] ×(1±10%);女性净身高162cm~175cm,体重(kg)=[身高(cm)-110] ×(1±10%)。
(三)无色盲、色弱、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四)法定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生源地为学校公布招生计划省份的考生。
体检要求
报考此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各省考试组织单位安排的体检,并达到合格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13号)关于空中乘务人员的相关规定。
录取原则
(一)在组织省级统考的省份,成绩达到合格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相关省份录取原则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内蒙古符合该专业体检要求的艺术类考生报考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辽宁考生报考时,学校承认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在辽宁省组织的该专业校考的成绩,合格线划定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且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折算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
(四)录取时,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高的考生录取,同等分数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不分文理的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待定,按甘肃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住宿费用每学年800-1200元。
其他事项
(一)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酌情填报。
(二)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西北民族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2938568)。
(三)新生入学后,将按照学校新生复查办法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资格核查和专业复测)。对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专业复查不合格学生,在进一步核查落实后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方式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邮编:730030
电话(传真):0931—2938300
E-mail:2462200558@qq.com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cms.xbmu.edu.cn/zsxx
本简章由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编辑:康维 汪子茜
审核: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