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教电〔2020〕37号)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预通知》(甘教厅〔2020〕14号)精神,经研究,将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延期至3月1日后,具体开学时间按照省教育厅安排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迟开学期间,未经学校批准,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并按照所在地政府部门相关要求,妥善采取防护措施并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延迟开学期间,校内各单位不得组织各类聚集性活动,适时调整春季学期教学安排,制定教学工作预案,通知教师利用延期开学前时间,采用网络课程资源和平台及远程通讯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进行线上课程学习和教材预习,指导毕业班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学位论文)写作和修改,督促学生按时完成课程预习和毕业论文(学位论文);安排教师承接因疫情不能按时返校教师的教学任务,及时报教务处、研究生处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备案。
三、暂停原定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实施的各类缓补考、各类顶岗支教实习培训和有关技能培训,推迟至开学正常上课期间双休日进行,具体调整安排另行通知;暂停2020年春季学期各类赴疫区实习,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做安排,具体调整方案另行通知。
四、延期开学后,因疫情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其注册、缓补考、选退课、转专业等事宜,学校将个案处理,尽可能减少对学生的影响;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资格终审及毕业成绩单出具等工作,将视春季延期开学后教学进度适时安排,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五、延期开学后,安排专门教师对因疫情不能按时返校学生开展学业指导,并将学业指导工作量计入该教师教学工作量。
六、教务处、研究生处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延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调整春季学期教学安排,制定教学工作预案并通知每一名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
七、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对外交流和合作处与各学院要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外交流和合作处要继续做好在校留学生疫情防控工作。
八、延迟开学期间,各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对近期到过武汉等重点疫区或与重点疫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的监管工作,确保其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两周,并及时向天水市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
九、延迟开学期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预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准备、隔离和留观条件及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保卫、后勤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宿舍、家属区的管理,严格管控外来人员,认真落实来客登记制度。
十、各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落实各项责任,指定专门联络员,配合人事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全面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准确情况,严格落实每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十一、校内各单位应认真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延期开学期间学校总值班室的值班安排请从OA系统下载查看。各级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负责及时处理各类应急事件,并向教育厅和秦州区“日报告、零报告”。当日值班人员应于值班期间电话提醒下一班值班人员准时到岗,值班期间严禁脱岗、漏岗等情况发生。
学校号召全体师生员工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天水师范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策划:党委宣传部
来源:新闻中心
编辑:辛瑾
责编:张宇
编审:傅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