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教学活动已届中期,教务处安排第十周进行期中考试,请各学院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学院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安排和部署期中考试工作。
10月21日—10月28日进行试卷印制,请各学院按照下表印制时间安排统一在教务处文印室印制试卷。
教务处
2016年10月18日
党委宣传部 新媒体中心
编辑/审核:景若恒
总审:王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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