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停课及考试
(一)停课。本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至第18周末,2016年12月31日停课。各学院要加强对期末教学工作的检查,掌握每一门课程的教学进度,对未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要督促教师补课,全面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二)期末考试。期末考试从1月2日开始,1月11日结束,共计10个工作日(1月7日—1月8日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末考试考场在第二教学楼的相关学院不得安排考试)。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上午8:30—10:30、下午15:00—17:00两个时间段。
二、考试要求
严格执行《陇东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陇东学院发[2006]13号),全面落实考试各环节工作要求,全面提高考试工作质量。
(一)加强对考试科目的管理。凡按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都必须进行严格考核。大学体育、普通话、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本专科大学计算机基础、所有选修课程等考查课程以及拟采用闭卷笔试形式以外考核科目,在期末考试开始以前全部考核(测试)结束。其他所有课程,都必须安排进行期末考试。教务处本学期在每个学院确定1—2门抽考课程。抽考课程试题由教务处从核心课程试题库中任意抽取,统一印制,考试前各学院在文印室和本学院其他试卷同时领取。
原则上每个学生参加的闭卷笔试课程每学期不超过4门,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开卷考试、口试、面试、答辩、论文、案例分析、调查报告、实验操作、技能测试等考核评价的课程。凡拟采用闭卷笔试形式以外考核科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后,在期末考试正式开始前考试结束。
(二)加强考试的内涵建设。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命题和评卷工作,严格按照《陇东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陇东学院试卷评阅及管理规范》(陇东学院教发[2012]64号)的要求,做好命题和评卷工作。要根据本学期的教学工作,结合以往考试及试卷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命制出符合学生实际水平、质量较高的试题。同时,要严格试题审核、审批程序,严格评卷程序,坚决杜绝命题和评卷上的失误,切实提高命题质量和评卷质量。
非笔试课程因课程特点限制,考核评价前要制定较为详细的考核评价要求及评分标准,按照课程特点合理设计成绩评定表。如果需要现场考核评价的,考核评价时,至少要有2名考核教师,现场将考核评价成绩记入成绩评定表,并签名确认,同时填写考场记录单。如果因科目特点要求,不能现场考核评价的,在收齐学生作品后,须有2名以上评卷教师对学生作品进行评阅打分。考核评价结束后,成绩评定表应按照标准试卷同样装订,存档保留。
(三)加强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各学院要确定专人管理试题试卷,明确试题试卷管理人员的责任,严格试题试卷的保管和交接程序,确保万无一失。所有试卷考前半小时内发至考生所在学院和考场,不得提前发放。
(四)强化考场管理,严格考风考纪。考风考纪是考试质量和信誉的重要保证。各学院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向学生讲清考试违规的危害及后果,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各学院要加强考场管理,坚决禁止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考试。带入考场的手机,由学生自备手机袋装入。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考试,一律按照考试违规处理。同时,要加强监考人员的培训,明确监考职责。监考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用心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种考试违规行为,规范填写考场记录单,确保良好的考试秩序。
(五)加强考试的巡视工作。考试巡查工作是考试工作正常进行的组织保障。期末考试期间,教务处抽调人员督查学校期末考试工作。各学院也要成立学院期末考试巡视小组,加强对本学院考试的巡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考试中的问题,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考场编排。为便于各学院编排考场,教务处将全校可用作考场的教室作了统一分配(见附件1:全校考试用教室使用分配表),各学院必须在所分配的教室内安排考试;考场的布置要合理、规范,要有门贴、座贴,黑板要统一布置,黑板上要书写警示标语;必须实行单人单桌考试,要根据教室大小合理安排考试人数和监考教师,原则上每30名学生安排2名监考教师;要及时督促教室管理中心打扫考场卫生,对打扫不彻底者,由监考人员督促学生重新打扫,并注意保持考场卫生清洁。
为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逸夫楼、第三教学楼教师休息室和第二教学楼部分教室分配给各学院用作考点办公室(见附件2:各学院考点办公室及公共课试卷收发领交地点安排),各学院必须在所分配的教师休息室收发和装订试卷。
(七)公共课试卷发放及收交。公共课必须在考试前30分钟在指定的考点办公室发放试卷,学生所在学院派专人统一领取后,在本学院发卷点再发给监考人员,考试结束在本学院收卷点装订后,派专人统一交到公共课收卷点。
(八)考试安排要求。全校公共课、公共数学课、大学物理课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见附件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公共课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其余课程由二级学院在教务处规定的考试期限内穿插安排。请各二级学院均匀合理安排考试,给学生留出一定的复习时间。
三、有关考试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考试安排报送。12月23日前,学院向教务处上报期末考试安排(含电子版),同时上报一名学院领导参加学校期末考试督查工作,教务处审核、汇总后上网公示,上报期末考试安排时,考查课程务必在考试形式栏注明考试方式。请各学院采用统一的网上格式(见附件4: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期末考核安排表(样表)),不要随意改动,以便汇总。
(二)成绩评定。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实验课程成绩不及格、课程理论考核与技术考核其中之一不及格均可参加成绩总评。
所有笔试考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口试、面试、答辩、论文、案例分析、调查报告、实验操作、技能测试等课程考核评价可采用五级制记分,五级制的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时,折算为百分制,按各级的中间线录入。多名学生完成的作品或设计应在给出作品分数的同时,应根据每个学生的完成情况和表现分别给出分数。
(三)成绩录入。从1月2日—1月13日教务处开放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各学院在此期间完成本学期考试成绩的录入工作。
(四)成绩报送。1月13日,各学院向教务处报送本学期所有课程考核成绩表、考试违规申报表、考试总结。
附件:
1.全校考试用教室使用分配表
2.各学院考点办公室及公共课试卷收发领交地点安排
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公共课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4.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安排表(样表)
教务处
2016年12月19日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公共课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党委宣传部 新媒体中心
编辑:景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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