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我校4月2日至4日放清明假,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按照教务处要求,4月1日有课的请继续按原课程安排上课。原来星期六没课的请补上星期一的课程,周六、周日都有课的老师上周六的课程。届时,教务处组织人员对各学院的上课情况进行检查!
陇东学院新媒体中心
编辑:景若恒
审核:景若恒、张立德
总审:王 飞
主办:党委宣传部
甘肃本科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