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笔从戎圆军梦丨大学生征兵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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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大学生征兵宣传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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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苦读寒窗

明朝国防栋梁

优秀青年立志从军

热血儿女精诚报国

参军入伍

无上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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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

1

“四优先”

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大学生合格一个批准入伍一个,合格的大学生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在部队服役期间,同等条件下,还可优先选改士官。

2

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被告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

士兵提干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经过批准可直接提升为军官。

4

复学(入学)

(一)保留学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兵),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二)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5

专科升本科

(一)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6

本科读研

(一)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二)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三)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四)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7

专业调剂

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8

退役安置

(一)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二)公务员招录:将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工作纳入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每年全省至少安排3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安排职位,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职位设置指标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按比例分配下达。(三)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四)国有企业单位定向招聘: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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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在校生当兵优惠政策

1、保留入学资格。大学在校生入伍,高校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可复学.

2、报考军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3、国家资助学费。大学在校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4、大学在校生士兵2年义务兵期间的津贴补助、国防服役费、退役费、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家庭优待金等约130000元,家庭享受军属待遇。5、免修军事技能。大学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6、升学优惠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2)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4)高职(专科)学生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达30%以上;

(5)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完成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6)将大学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的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7)复学转专业。经高校同意,退役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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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当兵优惠政策

1、国家资助学费。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享受最高不超过8000元的学费减免(本科生享受4年,专科生享受3年)。2、大学毕业生2年义务兵期间享受的津贴、国防服役费、退役费、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家庭优待金等总计约130000元,家庭享受军属待遇。3、选取士官。首次选取为士官的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4、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5、保送入学。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按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的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的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6、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7、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在部队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8、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9、设立了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 10、高职(专科)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达30%以上。 11、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专门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12、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的,服役年限视为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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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和应征青年进藏服役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兵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征兵工作特别是大学生征兵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和应征青年进藏服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在公务员招考中,每年从全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计划中安排20%的名额,从全省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计划中安排40%的名额,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省属国有企业每年招收录用或招聘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入工龄。

二、自2016年起,我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本科生(含在校生、新生)7000元、专科生(含在校生、新生)5000元标准发放。部属高校、省属高校、行业高校、外省高校入伍大学生奖励金由省级财政负担;市属高校、民办高校入伍大学生奖励金由当地市级财政负担。奖励金在新兵入伍次年的8月1日前,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家长。

三、自2016年起,我省实行进藏兵(含高原条件兵)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每人10000元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奖励金在新兵入伍次年的8月1日前,由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家长。

四、对组织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积极且效果明显的省内高校,在下年度安排招生计划时予以适当倾斜。每征集1名大学生入伍给予所在高校500元经费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省教育厅拨付。

五、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甘肃省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人数按报名人数50%的比例确定。

七、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免息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贷款。

八、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核算报销差旅费,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的伙食补助。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由县市区人武部核报发放。

九、上述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全面落到实处。各高校要成立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并设立征兵工作站。高校武装部或学生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工作,负责本校征兵工作站日常工作,暑假期间要落实值班人员、开通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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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崇军尚武是实现民族复兴的时代召唤,同学们应积极响应国家和人民的号召,肩负历史的重任,融入到绿色的钢铁长城,用火热的青春激情去书写军旅人生,为巩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党委宣传部 新媒体中心

来源/陇院农林科技

审核/景若恒 张立德

责编/王飞 总审/陈亚锋

主办: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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