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8年第三期)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甘肃省省直30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60人、管理人员64人(详见《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应聘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对报考年龄有其他要求的岗位以《岗位列表》中的具体要求为准。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岗位列表》)。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系统注册。提交报名申请前要先进行报名系统注册,于2018年4月19日08:00至4月25日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ks.rst.gansu.gov.cn/)或通过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提供的链接跳转,点击进入“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系统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账户名为个人身份证号,报名期间忘记密码的,通过报名系统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功能自助找回。
2、提交报名申请。注册完成后,拟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岗位列表》,填写报考信息,及时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08:00至4月25日18:00。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列表》);报名技术咨询,请直接与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08∶00至4月27日18∶00。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在一天内审查完毕。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申请一天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审核结果也会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最终审核结果以系统显示为准。报名截止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应聘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由本人自负责任。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18年4月19日8:00至4月27日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经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提交至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修改,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7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准考证
准考证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印制、发放,领取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其网站通知,网址见《岗位列表》。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公告,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考生应关注招聘单位网站,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
五、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其中管理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报名资格随之取消,不再进行补报和改报),并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相关信息,应聘人员缴纳的考务费全额退还至应聘人员缴费卡账户;专业技术岗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专业技术岗位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管理岗位考试范围考生可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笔试时间见《岗位列表》,笔试地点及笔试时应携带的证件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其网站公布。
六、面试
是否面试由招聘单位决定,决定面试的,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其网站通知。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要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成绩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招聘单位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
十、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2018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本科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
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4、招聘公告在甘肃日报、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具体岗位招聘条件(岗位列表)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咨询电话:0931-8726702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4810240
网上缴费易宝支付客服咨询电话:400-150-0800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931-8826098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网址见《岗位列表》
附件:
1、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
2、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岗位列表
3、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注:所有附件下载点击“阅读原文”即可下载
编辑/王震宇
审核/魏棋林王震宇
责编/王 飞
主办/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