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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
简介
甘肃中医药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甘肃中医学院,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甘肃省政府同意,更名为甘肃中医药大学,现为甘肃省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学校以医学教育为主,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和培养留学生资格,是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单位,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医药院校。
学校概况
学校概况
学校开设27个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其中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西医临床医学2个本科专业属国内率先设立,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3个本科专业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中医学、药物制剂、中药学、护理学、临床医学、藏医学、医学影像学7个本科专业为省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学校为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学校自1992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4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现有中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具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等4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和中医学、临床医学、中药学、公共卫生、护理学等5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涵盖了下属所有16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和60多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学校现有各类在校生120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4人、硕士研究生875人、普通本科生10078人、普通专科生1006人,生源遍布全国各省(市、区),并有境外留学生在校学习。
我校坚持开放性办学原则,致力于推进学生、教师的研究、管理等多方面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加入“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着力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与交流,先后在乌克兰、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俄罗斯、法国和匈牙利等国设立了“岐黄中医学院”,并与韩国诚信女子大学、乌克兰巴卡莫列茨国立医科大学、美国南佛罗里达大学、美国中央俄克拉荷马大学等国外高校签订了联合培养学生的国际合作协议。现已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乌克兰、摩尔多瓦、南非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友好合作关系。
学校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服务活动,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先后被评为“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高校统战工作先进单位”。校工会和附院工会被授予“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荣誉称号。教学条件
学校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形成了五里铺校区、和平校区、定西校区、甘南校区为布局的“一校四区”办学格局,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实验、实习等教学条件。
我校现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管理的纸质图书总量达56万余册,外文图书近3万册,纸质期刊合订本累计达4万余册,纸质现刊456种;购置电子图书45万余种,电子报纸250余种,电子期刊1200种;馆藏古籍图书3.4499万册(其中线装古籍2.3797万册,古籍特藏1.0702万册)。图书馆现有CNKI、万方、中国生物医学文献系统、爱迪科森网上报告厅、库克数字音乐图书馆、新东方多媒体学习库、维普考试资源系统、《台湾学术文献数据库》科学库等在内的各种类型数据库28个;维普智立方知识发现系统、本地PubMed、百链云图书馆、读秀学术搜索等学术搜索平台7个;移动图书馆、新东方掌上学习平台、微信图书馆等移动端APP 3个;自建学位论文数据库、甘肃中医药大学古籍特色库、馆藏书目数据库(OPAC)等特色数据库3个,购置NoteFirst文献管理软件系统1套。同时,金盘图书馆NET集成管理系统、电子阅览室管理系统、电子资源跨库统一检索平台、图书资源荐购系统、电子阅报系统、电子书借阅机系统、VPN(院外访问)系统、WIFI无线上网服务、移动图书馆、微信图书馆等软硬件系统的建成使用,实现了图书馆信息资源无缝链接和获取目标信息的一站式服务,以及多途径多媒体立体访问。
学校建有省内领先、设备先进的现代化临床技能实训中心,拥有SimMom模拟妇产病人、SimMan全功能模拟人、腰椎穿刺虚拟训练系统、全无线遥控超级综合模拟人、阴道超声虚拟训练系统、眼底镜虚拟训练系统、耳道镜虚拟训练系统、智能化心肺复苏综合训练系统、组合型智能化心肺听诊诊疗系统、人体针灸穴位发光模型、MicroSin医学模拟培训系统、中医临床思维训练平台、西医临床思维训练平台等教学设备2000余台,可以为学生提供分层次、多模块、既与理论课相互衔接又相对独立的校内实训教学条件。
我校现有各类实践教学基地共120所,其中临床教学基地70所(含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8所、教学实习医院60所)、非临床教学基地50所(含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药企业、经营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等),基地遍布甘肃全省和青海、宁夏、陕西、广东、天津等地。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17人,有双聘院士3人,博士生导师32人,硕士生导师252人。14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2人被评为“卫生部突出贡献专家”,3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1人荣膺“国医大师”,1人荣膺“全国名中医”,42人荣膺“甘肃省名中医”,8人被评为“甘肃省优秀专家”,1人获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荣誉称号,6人获“甘肃省高校教学名师奖”,12人获“甘肃省园丁奖”,24人获“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23人入选甘肃省“333”、“555”人才工程,7人入选甘肃省高校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6人被选拔为甘肃省领军人才,27人被选拔为甘肃省卫生系统领军人才,7个教学团队被授予省级教学团队称号。
科学研究
学校有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3个、甘肃省中医药科研实验室二级实验室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甘肃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工程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与研究中心7个。学校是全国第四次中药普查甘肃省试点工作技术依托单位、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甘肃省牵头指导单位、甘肃省地道中药材标准制定工作牵头单位、科技部“中医药防治慢性病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学校坚持以西北地区常见病的中医药防治、甘肃道地药材、地方中医药文献挖掘整理、名老中医经验传承等作为重点研究领域,形成了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多学科交叉渗透,本硕博各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中药鉴定学等13个学科被确定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中医学等4个学科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方剂学等9个学科被评为省级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先后承担了国家、省部级和其它科研课题130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教材450余部,获得科技进步奖200余项。医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中药生药实验中心、药学实验教学中心被授予省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中国医学史馆、中药标本馆、敦煌中医药馆、人体标本馆被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协确定为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学校主办2本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甘肃中医药大学学报》《中医儿科杂志》及1本内刊《甘肃基层卫生》,其中《中医儿科杂志》为中华中医药学会系列期刊。毕业生就业
建校4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3万余名合格毕业生,他们绝大多数扎根陇原、服务西部,已成为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岗位的骨干力量,为保障地方人民群众健康、医疗卫生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学校的就业率不断提高,年底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就业质量与就业稳定性不断提高,学生的满意度、社会认可度也不断提升。
结语
回顾过去,我们硕果累累;展望未来,我们豪情满怀。甘肃中医药大学正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多文化交融共处的战略眼光,着眼于全球医药资源共享和合作,借力中医药振兴发展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勇攀医学高峰,全面建设综合实力较强的开放性中医药大学,积极促进中医药走向世界,使之与现代医学相互配合,更好服务各国民众健康,为我国医学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区域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在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谱写新的篇章。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甘肃中医药大学,投身于医药卫生事业,共同书写岐黄传承的瑰丽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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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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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甘肃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等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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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甘肃中医药大学
英文名称:Gansu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第三条 学校代码:10735;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和专科
第七条 学校地址:
五里铺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
和平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和平镇
定西校区: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定临路4号
甘南校区: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人民东街52号(甘肃中医药大学藏医学院)
第八条 学校简介:甘肃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甘肃中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甘肃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甘肃省政府同意,更名为甘肃中医药大学。2016年,成为甘肃省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学校以医学教育为主,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和培养留学生资格,是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单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单位,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医药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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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甘肃中医药大学设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组织实施招生咨询、宣传、录取、信息公开等工作。
第十一条 甘肃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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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
(一)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及招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二)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以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20%提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以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05%提档,如生源质量好,尽可能不退档。也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及生源情况的不同作适当调整。
(三)录取考生必须填报我校志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或出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第一次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可参加所在省份征集志愿。若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四)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按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藏语类考生按民考民(汉)投档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考生民考民(汉)投档成绩相同,则民考汉文史类考生按语文、文综、数学;理工类考生按数学、理综、语文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民考民文史类考生按藏语文、藏文综、藏数学;理工类考生按藏数学、藏理综、藏语文成绩依次排序确定。
(五)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额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六)所有专业外语语种均要求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七)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八)在录取时应届考生、往届考生同等对待。
(九)学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十)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我校医药学类专业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不予录取,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建议残疾考生慎报医药和护理类专业。
(十一)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只招收甘肃省甘南州、武威市藏汉双语考生。
(十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藏区专项本科计划、其他少数民族专项本科计划、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新疆内地高中班、新疆双语班协作计划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和各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十三)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原则上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学生本人须与学校签订免费教育协议、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不按要求签订免费教育和就业协议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将按退学处理,相应培养关系和就业关系解除。
(十四)省内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在录取时即按照高考成绩确定预转正专业,录取后预科学习一年,预科结束考核合格后取得正式学籍,按照高考录取时确定的专业进行培养。新疆协作计划预科生在预科学习一年后,依据高考成绩和预科一年学习成绩的综合排名按照新疆指定的专业进行专业分流培养。
(十五)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本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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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按学分制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的标准收取,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缴纳。
(一)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医学类(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学、药物制剂、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藏医学、藏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药学、中药制药、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学费4600元/生·学年;医学信息工程专业学费为4500元/生·学年;运动康复专业学费4300元/生·学年;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4200元/生·学年。
(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学费:省内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参照甘价费〔2006〕120号);新疆双语班协作计划招收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学生,预科期间学费、住宿费按照宁夏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学院收费标准执行,预科结束后按就读专业缴学费。
(三)专科专业学费(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 针灸推拿、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中医学、中医骨伤、公共卫生管理专业学费4500元/生·学年。
(四)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五)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的研究生培养阶段,按照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住宿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和平校区1100元/生·学年(4人间);定西校区、甘南校区800元/生·学年(8人间)、 900元/生·学年(6人间)。
第十七条 学生因故休学、退学等,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
第十八条 入学前如遇收费标准调整,学校将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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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奖助贷措施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
第二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到生源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每学年评定一次,受奖受助学生面达70%以上。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校内奖学金按2000元、1500元、1000元三个等次评定,国家助学金按3000、2000、1500三个等次资助。另外,还设有一些企业和社会奖助学金,用于奖助品学兼优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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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新生按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校报到。
(一)本科专业学生、省内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学生在和平校区报到就读。
(二)新疆双语班协作计划招收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学生,预科期间在宁夏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学院报到就读,预科结束后到甘肃中医药大学就读。
(三)藏医学、藏药学本科专业学生在甘南校区报到就读。
(四)专科专业学生在定西校区报到就读。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不能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允许转专业。具体细则按照学校有关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及专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甘肃中医药大学。
第二十七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5年本科阶段合格后直接进入本校3年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对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者,分阶段颁发学历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甘肃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1-8765321、0931-8619911(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gszy.edu.cn
E-mail:zsb@gszy.edu.cn
监督电话:0931-8765307
邮政编码:7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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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件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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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2018年招生咨询---------答考生问
1问:贵校的办学性质是什么?
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甘肃中医学院,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甘肃中医药大学,现为甘肃省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和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资格,是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单位,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医药院校。
2问:贵校那些专业比较热门?特色专业是什么?
我校现有本科专业27个、专科专业12个,以医学教育为主,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已初步形成了以中医药为主体、多学科为支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历年考生填报医学类专业志愿热情高,多集中于中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针灸推拿学等专业。考生应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及特长来选报,不要受从众心理影响。
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
省级特色专业7个:中医学、药物制剂、中药学、护理学、临床医学、藏医学、医学影像学
2017年底教育部增补甘肃中医药大学为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
3问:贵校有硕士点、博士点吗?建设情况如何?
学校自1992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4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现有中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具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等4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和中医学、临床医学、中药学、公共卫生、护理系等5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涵盖了下属所有16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和60多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32人,硕士生导师252人。学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逐年扩大,现有博士研究生54人、硕士研究生875人。
4问:贵校有那些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
学校坚持以西北地区常见病的中医药防治、甘肃道地药材、地方中医药文献挖掘整理、名老中医经验传承等作为重点研究领域,形成了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多学科交叉渗透,本硕博各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
学校现有中药鉴定学等13个学科被确定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中医学等4个学科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方剂学等9个学科被评为省级医疗卫生重点学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3个:中药鉴定学、伤寒论、甘肃省中医院中医骨伤科学、甘肃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老年学、中药化学、民族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甘肃省中医院临床中药学、甘肃省中医院中医血液病学、甘肃省中医药研究院中医文化学、甘肃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麻痹病学。
省级重点学科4个: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省级医疗卫生重点学科9个: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基础、甘肃省中医院中医脑病科、甘肃省中医院中医老年病科、甘肃省中医院中医消化科、甘肃省中医院中医药剂科、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西医结合心肾科、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西医结合呼吸科
5问:贵校今年招生计划是多少?在哪些省市有招生计划?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今年我校计划共招3545人,其中普通本科生2640人(含预转正92人)、专升本110人、预科生95人(含新疆协作计划15人)、专科生700人,本科计划比去年增加240人。
今年我校在青海、新疆、河北、山东、贵州、河南、四川、广西、湖南、云南、重庆、陕西、宁夏、广东等15个省(市、区)招生,省外本科计划共450人,比去年增加50人。专科计划全部在省内招生。
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6问:贵校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学校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以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20%提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以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05%提档,如生源质量好,尽可能不退档。也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及生源情况的不同作适当调整。若想被我校录取,考生必须填报有我校志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或出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7问:贵校的专业分配原则是什么、是否设有专业级差?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进档考生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不设专业级差。
学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额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录取期间,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以备学校招生办公室与你联系专业调剂、是否录取等事宜。
8问:贵校录取时对外语语种有要求吗、对单科成绩是否有要求?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均要求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所有专业对单科成绩不设要求。
9问:贵校录取时限制男女生比例吗?
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10问:贵校录取时对应届、往届考生是否区别对待?
所有专业在录取时应届、往届考生同等对待。
11问:贵校2018年学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我校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学费收费标准,在报到注册时缴纳。
本科专业学费:医学类(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学、药物制剂、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藏医学、藏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药学、中药制药、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学费4600元/生·学年;医学信息工程专业学费为4500元/生·学年;运动康复专业学费4300元/生·学年;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4200元/生·学年。
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学费:省内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生·学年,预科结束后按就读专业缴学费。
新疆协作计划招收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学生,预科期间学费、住宿费按照宁夏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学院收费标准执行,预科结束后按甘肃中医药大学就读专业缴学费。新疆籍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学生预科期间培养地点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发生变动,预科期间学费、住宿费按照新的培养院校的收费标准执行。
专科专业学费:4500元/生·学年。
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学费:本科阶段4600元/生·学年,研究生培养阶段按照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
免费医学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具体以国家和省上的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入学前如遇收费标准调整,学校将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
12问:贵校2018年招的新生在哪个校区开展学习及生活?
新生按照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校报到。除藏医学、藏药学2个专业本科新生在甘南校区报到就读外,所有2018级本科新生、省内预科生在和平校区报到就读。专科生全部在定西校区报到就读。
新疆协作计划招收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学生,预科期间在宁夏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学院报到就读,预科结束后回甘肃中医药大学就读。
13问:贵校住宿条件如何?收费标准是多少?
我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和平校区全部为4人间,新建公寓均配有卫生间、衣橱、写字台、书架,被褥等生活设施,楼内设有洗衣房和全自动洗衣机,学生可以自助洗衣。定西校区、甘南校区为6-8人间。
住宿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和平校区1100元/生·学年(4人间);定西校区、甘南校区多为6人间,800元/生·学年(7-8人间)、 900元/生·学年(5-6人间)。入学前如遇收费标准调整,学校将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
14问:贵校学生可以申请哪些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到生源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设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每学年评定一次,受奖受助学生面达70%以上。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校内奖学金按2000元、1500元、1000元三个等次评定,国家助学金按3000、2000、1500三个等次资助。另外,还设有一些企业和社会奖助学金,用于奖助品学兼优的学生。
15问:贵校近年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不断提高,年底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学生的满意度、社会认可度不断提升。
16问:贵校近年来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可登陆我校招办网站查询,历年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今年具体专业录取分数线要根据考生志愿填报人数、高考成绩、专业招生计划等情况而定。
17问:贵校有一本专业吗?各专业分别在哪些批次录取?
我校中医学专业5年制本科、5+3一体化(8年制本硕连读)均在一本招生,在本科第一批次按2个专业志愿填报录取,其余专业本科均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专科专业在专科批次录取,各类专项计划在提前批次录取,最终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录取批次为准。
具体报考条件,志愿填报等有关政策规定和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18问:何为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如何填报志愿?
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是指五年本科学习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即五年制本科教育加三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体化统筹培养。该专业实施分阶段管理,本科教育阶段按照本科生管理办法执行,硕士阶段按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规定执行。达到两个阶段规定学业要求的毕业生,可以同时获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
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8年制本硕连读)与中医学专业(5年制本科)在本科第一批次按2个专业志愿填报。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若第一次投档未录满,征集1次,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的考生可参加征集。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23日20:00—7月24日8:00。
19问:贵校是否可以保研?如何保研?
我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医药大学。按照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对我校优秀应届本科生进行遴选和推荐读研。
另我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为本硕连读,今年计划招生60人,学制8年,在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且只招理科生,有意向的考生可考虑报考。
20问:贵校录取藏医学、藏药学专业考生时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只招收甘肃省甘南州、武威市藏汉双语考生。具体报考条件,志愿填报等有关政策和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1问:贵校招生录取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有要求吗?
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我校医药学类专业对色盲、色弱者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不予录取,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建议残疾考生慎报医药和护理类专业。
22问:贵校新生入学后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体检复查吗?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不能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3问:招生录取后是否有机会转专业?转专业有何规定?
入学后,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如免费医学定向生、藏区专项、少数民族地区专项、新疆各类专项计划、专升本学生等不能申请转专业。本科学生转专业时间在第二学期末时进行,专科学生在第一学期末时进行,达到转专业要求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同级或下一级学习。具体细则按照学校有关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24问:贵校对高考加分政策如何执行,对少数民族考生是否有优惠政策?
我校执行国家和省上的高考加分政策,对少数民族考生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25问:贵校在招生过程中有哪些专项计划?具体招生计划是多少?
我校承担有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专项计划(其中本科层次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300人、专科层次免费医学定向生100人)、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300人、地方农村专项计划220人、藏区专项计划140人、其他民族地区专项计划110人、新疆内高班计划19人、新疆对等计划3人、新疆南疆单列计划3人、新疆双语班协作计划15人等各类专项计划。各类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各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具体报考条件,志愿填报等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各类专项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6问:贵校是否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专科生?招生计划是多少?在哪个批次录取?
今年我校承担有本科层次的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和专科层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简称农村医疗专项)的培养任务。志愿填报均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本科层次的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计划招300人,在本科提前批次A段投档录取,1+1顺序志愿,其中中医学专业(招生计划180人,文理兼招)在本科提前批一本线录取、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计划120人,只招理工)在本科提前批二本线录取。若第一次投档未录满,不降分征集1次,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征集。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8日20:00—7月9日8:00。
专科层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农村医疗专项)计划招100人,在专科批P段(特殊类):农村医疗专项投档录取,1+1顺序志愿。只招中医学专业(文理兼招)。若第一次投档未录满,不降分征集1次,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征集。征集志愿填报时间8月14日20:00—8月15日8:00。
有报考意愿的考试请认真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再决定是否报考。具体报考条件,志愿填报等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7问:贵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只招收农村生源吗?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原则上主要招收农村生源,有报考意愿的城镇户籍考生可以报考。若被录取,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学生本人须与学校签订免费教育协议、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不按要求签订免费教育协议和就业协议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入其它专业学习;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将按退学处理,相应培养关系和就业关系解除。具体政策规定以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卫计委发布的公告为准,有报考意愿的考生请认真阅读、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再决定是否报考。
具体报考条件,志愿填报等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8问:贵校的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是否有报考限制?
我校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分解到甘肃省58个贫困县(市、区),只有连续3年高中阶段学籍和户籍均在甘肃省确定的58个贫困县(市、区)范围内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才能报考,不分农村或城镇。报考学生的资格审核认定和备案由考生户籍所在报名地招办负责。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在本科提前批次C段国家专项投档,1+1顺序志愿,,如计划地生源不足时,可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含40分)发档。不征集。
具体报考条件,志愿填报等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9问:贵校的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是否有报考限制?
全省农村户籍考生均可报考。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在本科提前批次D段地方高校专项投档,平行志愿,若第一次投档未录满,征集1次,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的考生可参加征集。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15日20:00-7月16日8:00。
具体报考条件,志愿填报等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30问:贵校的藏区专项计划是否有报考限制?
藏区专项计划只招收户籍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和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且参加当年高考报名考试的考生。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在本科提前批次G段: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投档录取,1+1顺序志愿,汉族考生在批次控制线下50分以内(含50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在批次控制线下80分以内(含80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不征集。
具体报考条件,志愿填报等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31问:贵校的其他民族地区专项计划是否有报考限制?
其他民族地区专项计划只招收户籍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自治县且参加当年高考报名考试的考生。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在本科提前批次G段: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投档录取,1+1顺序志愿,汉族考生在批次控制线下50分以内(含50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在批次控制线下80分以内(含80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不征集。
具体报考条件,志愿填报等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32问:贵校的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是否有报考限制?
答:省内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只招收省内少数民族考生,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在本科二批次L段投档,1+1顺序志愿。若第一次投档未录满,征集2次,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30日20:00—7月31日8:00),第二次按规定按志愿降分投档(征集志愿填报时间8月2日20:00—8月3日8:00)。
具体报考条件,志愿填报等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33问:贵校的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预转正专业是如何确定的?
今年省内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在录取时即按照高考成绩确定预转正专业,录取后预科学习一年,预科结束考核合格后取得正式学籍,按照高考录取时确定的专业进行培养。(预转正当年不能申请转专业,预转正学习一年后,可申请转专业)
新疆协作计划预科生在预科学习一年后,依据高考成绩和预科一年学习成绩的综合排名按照新疆指定的专业进行专业分流培养。(预转正后不能申请转专业)
具体报考条件,志愿填报等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34问:填报贵校专业志愿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填报我校志愿,专业服从调剂。考生报考的高校专业志愿是高校录取的依据,因此,选择专业志愿一定要慎重。首先对该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发展趋势等应有所了解,其次应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及特长来选报,不要受从众心理影响报考所谓的“热门专业”。填报专业志愿应该注意从自己最喜欢的专业开始依次排序,最好将每个院校可选择的专业志愿填满,对考生的录取有利。对于"是否服从"志愿一栏,希望考生填报服从,这样就增加了你被学校录取的机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额的专业,直至录满,学校尽可能的将你录取到与你志愿相近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录取期间,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以备学校招生办公室与你联系,核实信息、调剂专业、是否录取等事宜。
35问:贵校哪些专业招收文科考生?
本科层次: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藏医学共计7个本科专业为文理兼招,其他专业仅招收理工类考生。藏医学专业限招藏汉双语考生。
专科层次: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护理、药品经营与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共计6个专科专业为文理兼招,其他专业仅招收理工类考生。
36问:贵校招的专科生可不可以上专升本?
目前我校仅招收临床医学、护理学2个专业的专升本,其余专业可以报考有专升本招生计划的其他院校。
37问:是否被贵校录取,如何查询?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本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38问:贵校颁发何种学历证书?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及专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甘肃中医药大学”。
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学生,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分阶段颁发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9问:贵校是否委托某个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
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假借甘肃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0问:考生可从哪些渠道了解贵校的招生章程、专业介绍等有关信息?
学校招生办公室专门负责接待考生的咨询,解答考生提出的问题。相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信息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或扫描学校招办二维码查询、了解,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教育部阳光高考网查询获知相关信息。具体有关政策规定、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网址:http://www.gszy.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931-8765321、0931-8619911(传真)
电子邮箱:zsb@ gszy.edu.cn
考生如有专业培养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各专业所在学院,联系电话(区号0931):
中医临床学院(8765379) 药学院(8765387)
针灸推拿学院(8765383) 中西医结合学院(8765463)
临床医学院(8765472) 护理学院(8765401)
公共卫生学院(8765521) 经贸与管理学院(8765443)
信息工程学院(8731235) 体育健康学院(8765439)
藏医学院(8765380)
备注:以上招生咨询答考生问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审核:吴冰
责编:杨韬
图片:赵子墨 滕宜龙
编辑:赵子墨
信息:甘肃中医药大学 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