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想必大家都不陌生
关心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利益,维护国家各方面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今天带大家一起来学习以下内容!
国家安全法
反间谍法
网络安全法
反恐怖主义法
核安全法
01
说到国家安全,那么大家了解多少呢?
小编带大家学习一下吧!
国家安全是什么?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法,听上去就很重要!
当然,国家大环境安全了,
人民才能安居乐业,
社会才能稳定发展。
为了适应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我国的新国家安全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有以下五大亮点:
一、它是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
二、它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三、它确保文化安全
四、他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
五、它以太空、深海和极地等新型领域国家安全提供法律支撑
那么,大家知道
为什么要制定《国家安全法》?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制定《国家安全法》。
国家安全又包括哪些方面?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02
《反间谍法》
《反间谍法》是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民在反间谍工作中义务和权利
(1)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3)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4)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5)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6)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
(7)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个人和组织,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03
《反恐怖主义法》
《反恐怖主义法》是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民在反恐主义中的义务和权利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2)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04
《网络安全法》
《网络安全法》是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公民在网络法中的义务和权利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亦不得为之提供程序、工具和帮助。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在电子信息、应用软件中,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
05
《核安全法》
《核安全法》是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应当切实行动起来,深入理解《核安全法》相关内容,全面贯彻实施《核安全法》,坚持确保安全的方针,切实承担核安全责任,不断加强核安全能力建设,始终将核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不断提升核安全管理水平,为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公众和从业人员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我国核事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危害国家安全的五种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2、参加境外各种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或代理人的任务的行为。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或者将防地设施、武器装备交付他国或敌方的行为。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
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方针政策。
其次,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
最后,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的效果。
由此可见,国家安全法确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其中最重要的实践意义,就是要动员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价值。只有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国家安全才能真正获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础,也才能有坚实的制度保障。
作为国家安全的受益者,
我们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一)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是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是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是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是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是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记住了!!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策划:吴冰
责编:杨韬
编辑:赵子墨
整理: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