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8个省市,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23日相继发布了本省份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稳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到2021年,初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高考综合改革,正式进入了向中西部推广的新阶段。而考生与家长最关注的,依旧离不开“考试怎么考”“成绩怎么算”“高校怎么招”等关键问题。
考试怎么考
8省市的方案为“3+1+2”模式,即“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 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成绩怎么算
从2021年起,8省市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新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考科目中,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主选择的两门科目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高校怎么招
根据8省市公布的实施方案,高校录取实施“两依据,一参考”模式,即不仅依据三门统一高考学科科目成绩和三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还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从单纯“看分”走向也要“看人”。
此外,8省市在实施方案中明确,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分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录取时,也将按照选物理的考生和选历史的考生分两个序列排队录取。河北、辽宁、重庆等省市的考生志愿填报采取“专业(类)+院校”模式,即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类)为一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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