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5月27日讯(兰州晨报记者魏娟 实习生罗婷)5月26日,省招办公布了2016年高考照顾政策项目,照顾政策分为教育部规定的项目和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项目。获奖项目将逐步减少分值并取消,2015年1月1日前获得相关奖项的考生,今年仍然具有加分资格,仍在过渡期内。2018年之后,这些项目将全部取消加分,只保留教育部的加分项5项,甘肃省2项。
教育部规定照顾政策项目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以下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具有相关加分资格,加分项目及分值适用于今年普通高考,加分分值为5分。
1.高中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级招生机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按体育特长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3.在高中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4.在高中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
5.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经市(州)党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由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考生。
以上项目只适用于应届高中毕业生。
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项目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以下4项甘肃省地方性加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且只适用于应届生。
1.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艺术特长A级以上证书的考生;
2.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或者省级竞赛一等奖的考生;
3.获得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一、二、三等奖或省赛区联赛一等奖的考生;
4.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体育运动一级证书的考生。
2015年1月1日之后获得以上项目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各类考生享受照顾加分在录取时不累计,考生只能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定一项进行申报。预科生、定向生、中职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时不享受照顾加分;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录取时文化课不享受照顾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