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招聘1200名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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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招聘1200名教师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第一类:学前教师150名

第二类:小学教师400名

初中教师200名

第三类:高中教师4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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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民院招生就业处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志愿从事边疆教育工作。

(二)年龄符合岗位要求(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已取得或2018年6月底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

(五)具备岗位招聘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农村中小学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招聘学科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须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工作流程

(一)招聘

以面对面交流和试讲方式为主,在应聘人员符合岗位条件且有意向到阿克苏市工作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招聘意向协议,并完成登记报名和资格审查。

(二)录用

已签订意向协议的学生须参加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学前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待正式录取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如已签订协议学生未被自治区统一录取,我市将安排其在本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2018年-2020年期间,按正式录用教师标准同等支付工资、津贴等,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按本市正式教师同等对待。

(三)解聘

已签订协议学生3次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仍不能通过的,我市可解除已签订的意向协议,并协助推荐其他就业岗位。

特别声明: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准确,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上网关注招聘动态,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我市招聘活动全程不收取毕业生任何费用,若已签约者在协议有效期间内违约、毁约的需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五、编制及工资待遇

(一)全额事业编制。

(二)工资待遇:阿克苏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地区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绩效工资、南疆工作补贴等6 项组成。本科生每人每月5095元(含五险一金)、大专(高职)生每人每月4836元(含五险一金)、中专生每人每月4754元(含五险一金)。凡自愿到我市集团化办学分校任教者,均可享受100-1200元/每月的差别化待遇。

(三)我市为内地招聘来教师提供市内教师周转房(房内配置床、电热水器、电视、灶具、茶几等设备)和乡镇教师公寓,均为拎包入住。

六、需要提供的材料

2张1寸免冠正装相片、个人简历、三方就业协议书。

七、其他事项

1.招聘联系方式:

阿克苏市教育局副局长王能靠:13579373309

阿克苏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丁金萍:18997668210

0997-2133363

2.档案邮递地址:

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3号阿克苏市教育局人事科

2018年温宿县公开招聘900名教师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阿克苏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做好内地高校宣传招聘2018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阿行署办传【2017】15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解决温宿县国语教师短缺问题,全面推进温宿县国家通用语言教学工作。经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和县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学前教育教师100名、小学教育教师300名、初中教师200名、高中教师300名,新招聘教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等考察环节合格后正式录用。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院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学生会干部、团干部、班干部等优先录取。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温宿县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

(二)招聘对象

内地全日制师范院校、综合院校师范类专业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学前:大专及以上全日制师范院校学前教育(学前双语教育)专业毕业生。

小学:大专及以上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

初高中: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 3+2”高职师范类专业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入:

1、因挂科、违反校纪校规等不能正常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

2.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符合《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的要求;

6.教师资格要求:考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如无教师资格证的,须在正式上岗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并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7.普通话要求: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汉语文”、“汉语”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8.汉语水平要求: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或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民考汉考生提供民考汉证明)。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人社、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现场报名。

2.考生需提供材料:即近期免冠正面照片1张,本人与身份证原件合影,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或MHK等级证书原件(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间),应届毕业生未毕业若无法提供原件的由学校提供相应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在报到时要交纳以上证件原件。

3.特别声明: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准确,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上网关注招聘动态,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录用及待遇保障

1.录用及待遇。录用并签订意向协议的学生,须参加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活动,待正式录取后,与温宿县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统一办理自治区教师入编手续,可享受与正式在编在岗教师一致待遇。如已签订意向协议学生未被自治区统一录取,安排在本地任教,2018年—2019年期间,按正式录用教师标准同等支付工资、津贴等,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按本县正式教师同等对待。

2.住房保障。县城提供教师公寓(茶几、电视机、沙发),工作地解决教师周转房,配齐床、被褥、锅碗瓢盆、燃气灶、抽油烟机、米面油等生活等必备设施。

3.探亲费。探亲费用列入财政预算,按照未成家的一年可探亲一次、成家后三年可探亲一次的标准,依据相关规定报销交通费。对被招聘录用人员来我县的单程费用,乘坐汽车,火车硬卧的按照票价予以全额报销,乘坐飞机的按照火车硬卧标准给予报销。

4.编制及工资待遇。全额事业编制。温宿县事业单位工资由工资+绩效+南疆补助+五险一金(医疗、养老、住房公积)等组成。中专生每人每月6113元、大专生每人每月6205元、本科生每人每月 6279 元(含五险一金)。

五、解聘

已签订协议学生2次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仍不能通过的,温宿县教育局可解除已签订的意向协议。

档案邮寄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教育局人事股

档案接收人:热依娜 (电话:13899240084)

邮编:843100

招聘工作联系人:

1.资料发至邮箱1427177829@qq.com、1205691616@qq.com、1425330927@qq.com、244614835@qq.com。

2.咨询电话:温宿县教育局人事股:0997-4535747

18299564601(肖老师)

13565165418(杨老师)

18999075858(朵校长)

18999075668(哈校长)

13899289186(李校长)

13399057716(任校长)

3.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5月20日18:00。

2017年阿克苏乌什县招聘700名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缓解我县国语教师短缺的现状,根据《关于做好赴内地高校宣传招聘2018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阿行署办[2017]152号)要求,我县拟于10月15日赴内地高校公开招聘有意向赴我县从事教育事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第一类:学前教师200名

第二类:小学教师300名

第三类:初中教师150名

第四类:高中教师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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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以内地师范类院校、综合院校且符合应聘岗位专业需求的毕业生为主,吸引内地籍毕业生来乌什县就业。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年龄符合岗位要求(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已取得或2018年6月底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

(五)具备岗位招聘条件:初、高中教师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小学教师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者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工作流程

(一)招聘

以面对面交流和试讲方式为主,在应聘人员符合岗位条件且有意向到乌什县工作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招聘意向协议,并完成登记报名和资格审查。

(二)录用

2018年4月,由县教育局按照已签订意向协议学生的条件,合理设置招聘岗位并上报自治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签订意向协议的学生必须参加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学前双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待正式录取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如已签订协议学生未被自治区统一录取,我县将安排其在本地学校任教,2018年-2020年期间,按正式录用教师标准同等支付工资、津贴等,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按本县正式教师同等对待。

(三)解聘

已签订协议学生多次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仍不能通过的,我县可解除与之签订的意向协议。

特别声明: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准确,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上网关注招聘动态,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我县招聘活动全程不收取毕业生任何费用。

五、编制及工资待遇

(一)全额事业编制。

(二)工资待遇:乌什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地区补贴、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的津贴补贴、南疆工作补贴等6项组成。本科生每人每月7424.37元(含五险一金及财政补助)、大专(高职)生每人每月7069.79元(含五险一金及财政补助)。

(三)教师可居住在教师公寓内,两人一间。公寓内设施齐全,如床、被褥、桌椅子、电视、无线网、厨具等,可拎包入住,交通方便,生活便利。

(四)工作在乡镇的教师每月补助500-600元,并保证在乡镇工作教师县城有居住公寓。

六、内地应往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

七、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联系人:

贺老师:15809978565

高老师:15729988033

刘老师:15899354060

2.E-mall:609339138@qq.com

3.档案邮递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什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4.邮编: 843400

乌什县教育和科技局

2017年10月11日

岗位计划表:/Upload/file/201710/2017084253.xls

补充说明:/Upload/file/201710/2017091100.doc

2017年阿克苏沙雅县招聘1500名教师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计划招录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1500人,具体详见《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工资福利待遇

1、新招录的特岗教师每月享受的待遇标准为本科7204.85元;大专6908.93元;中专6787元。包括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大病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县聘教师本科生每月享受的待遇标准为5909.14元;大专5829.54元;中专5731.95元(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养老保险)

2、每年发放一次取暖费1800元;

3、在乡镇工作的教师每月享受交通补助50元--1000元;

4、未结婚教师每年寒暑假都可享受探亲假,但按国家规定来回路费只报销一次,已结婚教师可享受三年一次的探亲假,按国家规定来回路费报销;

5、凡考录特岗待正式入编后可享受第十三个月工资(高中教师当年考录当年入编,初中、小学、学前考录特岗三年服务期满后且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正式入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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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待遇

近几年来,我县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拴心留人”工程,在城区为引进教师提供单身教师公寓,各乡镇教师周转房实现全覆盖,积极为广大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

1、所有招聘教师由沙雅县免费提供教师公寓一套(两室两厅,可住2-3人),天然气全部入户,房间内均配备有炊具、洗浴、沙发、茶几等生活设施;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获学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县财政一次性补贴1000元。

2、乡镇提供的教师周转房标准为30平米。可在学校用餐,学校适当进行补助。

3、县公租房标准为60平米(3人居住),40平米(2人居住),自己可以做饭,在未买房之前可以居住(自行承担房租及水电暖费用)。教师待遇及住房待遇根据自治区、地区新规定有所调整,以自治区和地区规定为准。

招聘时现场签约。应届生需携带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三方协议(学院和院系加盖公章);历届生(往届)需携带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三方协议(加盖学院和院系公章),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沙雅县教育局师资办:0997-8324644

沙雅县教育局组织人事办:0997-8334129

沙雅县教师招聘咨询QQ群:601769859

沙雅县教师招聘陕豫晋咨询QQ群:623300601

联系方式:

王 岩:13899227729

李 静:13709976772

赵尚凤:17699522558

现场报名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教育局师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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