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8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6月4日上午,甘肃政法学院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合作共建的“环境司法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签约仪式在我校举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建国与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李玉基共同为“环境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揭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贾靖平,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梁兆光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和甘肃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同志,以及我校校办、校团委、学术期刊部、丝路法学院、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办公室等负责同志和环境法学院全体师生参加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梁兆光主持。
贾靖平在致辞中首先对我校即将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表示热烈祝贺。她指出,只有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并创新环境司法制度机制,才能在环境司法审判专门化过程中不断完善“甘肃模式”,并实现“甘肃模式”向“甘肃经验”的转变。针对甘肃省环境司法现状,她认为,加强审判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及时跟进环境法学理论和实践的前沿,以不断提高法官专业素养,才是甘肃省环境司法专门化发展的根本。
李玉基对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和甘肃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的各位领导和同仁莅临学校参加签约仪式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甘肃政法学院在法律实践和法学研究领域有着长期、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合作基础扎实、合作效果显著。他对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中国环境司法专门化发展中形成的“甘肃模式”和日益成熟的“甘肃经验”致以敬意。李玉基指出,我校环境法学科所在的环境法学院在甘肃省法学界和全国环境法学界有着良好的声誉,是双方共建“环境司法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的基础,共建“甘肃省环境司法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既有利于最大化实现双方在环境司法领域的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同时还将有利于中国环境司法专门化“甘肃经验”逐步成型、创新发展中国环境司法专门化理论研究。
随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庭长王烨和环境法学院院长郭武代表共建单位签署了“环境司法理论研究和实践基地”协议。在嘉宾代表发言交流环节,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副庭长周雷认为,要进一步培养实用型人才,培养骨干力量,为我校环境法学研究生提供“点、线、面”全覆盖的优质实习基地和资源。我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带头人、学术期刊部主任史玉成教授认为,共建双方不仅要联合攻关解决疑难环境资源案件,还要对“甘肃模式”展开理论研究,推动“甘肃模式”向“甘肃经验”的转型发展。
与会领导还共同参观了我校组织的“6.5环境日”环境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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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甘肃高院甘肃政法学院新闻网
主编:李渝婵
责任编辑:李旭
实习编辑:乔永祯
校审:胡家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