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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2019级新生缴费须知
(请认真阅读)
为便于我校学生异地存取款,便捷缴纳学费及住宿费,最大限度地避免随身携款与汇款的各种困难,我校与中国建设银行合作,为你提供“异地存款,银行代扣”的缴费方式。现将为你准备的建行储蓄卡寄送给你,并就卡的使用及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此卡以你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开户。除本次报到使用该卡缴费外,你在学校期间的奖学金、助学金及每年学费等都将通过此卡发放和缴纳,请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如卡丢失、损坏,请及时到建行网点补办,并将新卡号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二、接到录取通知书和银行卡后,请务必于2019年8月25日15点前到建行网点将所需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该卡(必须至少多存10元),学校将按省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从卡上扣收上学费用。
如果你的家乡没有中国建设银行网点,你可通过当地工行、农行、中行、信用社或邮政银行等机构办理汇款,将所要缴纳的学费、住宿费足额汇入学校给你的卡中(汇款人、收款人名称均填写学生本人姓名,收款人账号为学校给你邮寄的卡号,汇入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坚家河支行)。
所汇款项扣除学费、住宿费后余额仍然留在卡中,到校后可继续使用。
三、请特别注意,为确保你的资金安全,请在收到建行储蓄卡后,务必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建设银行网点修改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955330,修改时先输入6位数初始密码,再按照提示输入你要修改的密码),切勿将密码写在卡上或告诉他人。
发现密码泄密或卡丢失,请及时通过建行服务电话95533先办理口头挂失,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建行办理正式挂失补办手续。
四、天水师范学院与建行天水分行已签订委托收款协议,如果你在规定时间将款项存入该卡,则视同对此种缴费方式无异议。
五、如果查询银行卡时提示不正常,则表明初始密码未修改,但不影响存款和代扣学杂费,请修改密码后方可使用取款等功能。
六、如在生源地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只需在建行卡中存入足额住宿费用,请不要将其他资金存入,以免建行代扣学费时扣除。
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凭《天水师范学院录取通知书》及审核后的生源地贷款相关手续,到报到现场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
八、收费标准
1.学费收费标准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天水师范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2〕1872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天水师范学院新增专业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1214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天水师范学院新增专业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4〕1163号)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天水师范学院2016年新增专业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6〕649号)文件批准的标准执行,各专业应缴纳金额详见《天水师范学院2019级学生缴费标准明细表》。
2.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华英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0〕945号)、《甘肃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价费〔2002〕85号)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6〕697号)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先预缴后结算的办法,待新生入校报到后按实际入住公寓住宿标准结算。各类公寓具体收费标准为:校本部1#淘漉、4#若谷公寓900元/人·学年;2#惠锦、3#菁瑛、5#芝园公寓800元/人·学年,其中3#菁瑛公寓四人间700元/人·学年;6#博闻、7#云帆、8#兰蕙、9#行健学生公寓楼900元/人·学年;华英公寓1150元/人·学年;研究生公寓为1200元/人·学年(3人间)。
3.以上收费项目和标准如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下发新文件重新进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4.缴费方式:银行卡代扣缴费方式(推荐)
未代扣成功的学生采用以下缴费方式:
(1)报到现场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刷卡缴费;
(2)报到现场现金缴费。
九、本须知适用于我校2019级所有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专升本学生和预科生。
咨询电话:天水师范学院财务处:(0938)8366833
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938)836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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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招生就业处官网
编辑:郑昕媛
责任编辑:冯小强 邓楠 潘骥
编审:雒曲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