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
2016-2020
七五普法是指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通知指出,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导语
2016年4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 6-2020年)》。“七五”普法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为帮助大家深入了解“七五”普法规划重要部署,我们特推出《一图读懂“七五”普法规划系列图解》,为您解读。
西北师范大学关于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开展
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2016-2020年是我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实施阶段。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转发〈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甘发〔2016〕24号)和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划。
指导
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治校中的基础作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为广大师生学法、用法和提高法律素质服务,为推动师生树立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要
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法治文化、开展法治实践,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学校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校师生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依法治校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明显增强,形成“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人崇法”的校园法治环境。
工作
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十三五”发展规划,注重研究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有针对性地安排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促进依法治校,为实现第七次党代会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十三五”发展规划,推动学校事业综合改革,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要求,从师生的实际需求出发,丰富宣传教育内容,着力解决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师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在服务师生的过程中引导师生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3.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根据校内各个不同群体的实际和特点,统筹兼顾,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科学设计法治宣传教育目标、内容和途径,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推进精准普法,着力提升广大领导干部和青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带动和促进全员普法。
4.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始终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以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为契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努力在全校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与风气,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加强对高等教育、知识产权、依法治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国家新颁布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新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5.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创新探索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建设,以普促治,以治促普。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各类法治实践中,引导师生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和运用国家法律,提升法治素养,不断提高师生自觉用法、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
6.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始终树立与时俱进、发展创新的工作理念,深刻把握教育普法的特点与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参与式、交互式、趣味式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开创教育普法工作新局面。
主要
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学校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项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坚定师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依宪治国的思想意识。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大力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促进宪法实施。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学校各级各类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引导师生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纪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融入法治建设,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提高师生思想道德水平。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引导师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与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使全体师生员工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
(六)深入学习宣传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师生维护知识产权和保密法的自觉性。
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招生、考试、采购和基建等热点问题,开展与招生、采购、基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根据学校日常管理与运行工作要求,以及学科设置和教职员工学术成果的呈现特点,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计算机保护条例》和《保密法》的宣传、学习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维护知识产权和保密法的自觉性。
(七)深入学习宣传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围绕法治校园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大力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人身安全和防诈骗教育,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保障自身安全。深入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抵制毒品、参与禁毒的积极性。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自觉维护文明理性、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自觉遵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文明校园、平安校园。
(八)深入开展法治课程通识教育,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
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课堂的要求,在全校通识课程平台上开设《法道与权利》、《民事权利与法律思维》、《图像中的正义》课程基础上,增加法学综合性课程的开设数量,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组成部分,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提高大学生法治意识。
(九)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教育教学,提高师生解决法治实际问题的能力。
充分发挥安宁区人民法院在我校设立巡回审判法庭的作用,将安宁区受理的典型案件放在学校巡回审判法庭审理,通过鲜活的司法案件审理,让广大师生参与其中,培养法治意识,提升师生解决法治实际问题的能力
普法
对象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重点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师、大学生、中小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
实施
要求
(一)以提高依法治校能力为重点,大力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以学习宣传《宪法》和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为重点,强化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做到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增强领导干部自觉守法、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意识和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解决教育改革与学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的能力。
(二)以培养法治思维为重点,开展教职员工法治教育培训。
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计划,开展教职员工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教职员工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劳动合同法》等与教师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确保全体教职员工接受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法治教育,使广大教职员工牢固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切实增强教师尊重爱护、平等对待学生的意识,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员工依法执教、依法参与学校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以培养遵纪守法意识为重点,强化大中小学生法治教育。
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年龄段学生成长的规律和接受能力,开展以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社会教育与课堂教育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构建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家庭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依托的学生法治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做到法治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有机结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坚持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使学生获得必要的法律知识,具备以法律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分析解决现实问题、推进社会进步发展的基本技能,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和行为能力。
实施
步骤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主要分以下3个阶段。
1.宣传发动、培训骨干阶段:2016年。学校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规划,全面做好实施《规划》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分层次举办各级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培养一批专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骨干,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2.组织实施、深入推进阶段:2016年下半年到2020年。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其中,2018年,全省要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学校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单位组织实施的情况开展检查督导活动,并做好接受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的各项工作,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
3.考核评估和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各单位按照学校制定的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办法,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提交书面评估报告。学校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并对规划实施情况做出全面总结,接受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验收。
组织
保障
1.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涉及全校党员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的系统性工程,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加快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年大学生的普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健全普法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
2.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学校成立以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法学院党政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校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学校法治宣传工作,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也要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问题,不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3.健全监督机制,加强评估指导。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师生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健全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4.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普法需求。学校党委和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单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列入财务预算。各学院、各单位也要投入相应经费,确保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普法专项经费将用于学校普法教育骨干队伍培训,购买、编写法治宣传教育教材,支持、鼓励兰州市和安宁区设立在我校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利用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支持学校相关单位与个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研究和实践工作,开展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督查、考核和奖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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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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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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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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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Question
目前我国实施了几个五年普法规划?
我国从1986以来,已完成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
Answer
Question
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有哪些?
(1)观看电视、网站法制栏目。
(2)阅读普法资料和学习法律知识。
(3)向法律热线12348进行咨询。
(4)观看法制专栏、板报。
(5)参加普法考试等法律知识测试
(6)参加法律知识培训。
(7)观看法制文艺演出。
(8)浏览普法网站等。
Answer
Question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是什么?
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Answer
Question
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将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将有助于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Answer
Question
法制宣传教育责任主体包括哪些?
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Answer
Question
社会治理“一感两度两率”测评的具体内容
“一感”:群众安全感。“两度”: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满意度。
“两率”:群众对平安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
Answer
Question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
①停止侵害;
②排除妨碍;
③消除危险;
④返还财产;
⑤恢复原状;
⑥修理、重作、更换;
⑦继续履行;
⑧赔偿损失;
⑨支付违约金;
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
Answer
来源 | 中国普法网
排版 | 施昊迪
编辑 | 李培杰
审核 |雷鸣郎得明 张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