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年兰州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专场招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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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0年兰州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专场招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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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制定下发的《关于印发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14号)要求,拟举办2020年兰州市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双向对接招聘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和条件

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有意愿在甘肃就业的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签约就业单位但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出具《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无需再提供《就业报到证》。已享受过省财政生活补贴的毕业生,不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兰州市2020年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名额共1027名,企业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由招聘企业按需自拟(招聘企业名单及岗位设置详见附件)。

扶持政策

纳入招聘范围的企业通过区县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会与毕业生双向选择,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省财政给予招聘毕业生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对招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招聘毕业生订立劳务合同,毕业生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劳动报酬、社保缴费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履行。

招聘到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由企业所属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按照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管理,享受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并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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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银扎什

校 稿:李宗丞

审 核:孟东旭

责任编辑:孔令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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