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学生提供更多学习选择,满足学生学习愿望和兴趣发展,培养更多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甘肃省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兰州交通大学大学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现将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注: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二)获得兰州交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2020届、2019届以及2018届本科毕业生。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报名办法
(一)时间:2020年7月29日~8月3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网址:
登录链接(http://lzjtu-enroll.cpdaily.com/ir-examinee/index.html#!/login),实名信息注册后即进入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注意:全部流程均采取网上报名,相关支撑材料须上传扫描件,无需邮寄材料。
(四)专业填报:在填报专业志愿时,限报符合报考要求的1个专业,填报多个时,以所填第1个专业为准。
(五)材料提交
考生报名时需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确保备案表在有效期内);
2.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考生本人本科四年成绩单、本科四年成绩排名证明材料;
3.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扫描件;
4.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原件,参加比赛、项目以及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请尽量使用扫描方式,若使用拍照方式,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照片内容清晰可辨;考生报考我校,将默认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我校有权取消兰州交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四、录取办法
我校对报名考生的录取办法采取申请审核制:
(一)学校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
(二)学校根据本科学习期间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三)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校综合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兰州交通大学本专科招生网(http://zsb.lzjtu.edu.cn/)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五)考生可于8月上旬登录学校本专科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同时,要求考生报名后须确保手机畅通,若因疫情发展情况有所调整,将通过兰州交通大学本专科招生网和考生填报的手机进行通知。
五、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与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相关专业本科生相同,为4700元/学年。
住宿费:900-1400元/学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相应标准收取。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执行。
六、入学要求
(一)被录取考生须持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和专业所在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无故超过一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参照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本科生相关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甘肃省相关规定处理。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新生在复查时,除须提供学籍档案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保证其材料的真实性:
1.本人签字确认的《兰州交通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原件。需上交到学校招生办公室,留存装入学籍档案;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4.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三)新生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四)学生入学报到时,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须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自行决定。
七、培养与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允许调整专业(含转专业、相关选拔等各类调整专业的情况),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相关学院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降级制度;达到结业要求的可发结业证书;未达结业要求的和退学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三)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八、工作机制
(一)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将在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我校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在报名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因此取得的全部有关资格和证书等,包括报名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学位证等。
(四)兰州交通大学未委托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开展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兰州交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的信息以兰州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jtu.edu.cn/)和经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复核确认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官网发布的为准。
九、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十、本简章由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招办网址:http://zsb.lzjtu.edu.cn/
联系电话:0931-5126686、4938051、4938179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