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如下:
壹
改革自评表
贰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学生会章程
上下滑动查看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甘肃省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各系学生代表大会及全班学生会议。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紧密联系学校党政和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助力引领同学成长成才,团结带领广大同学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人文社科类大学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广大学生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围绕“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维护和遵守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长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协助学校做好文明校园建设、构建良好教学秩序以及营造优良学习生活环境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三)开展学术科研、文化体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有益于同学成长成才的活动,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充分发挥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合理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引导同学有序参与涉及学生重大事项的学校事务的咨询议事及监督,维护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权益;
(五)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支持学生社团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六)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选拔、考核和培养,建立健全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制度、评价考核制度、骨干培养机制及退出机制;
(七)强化学生会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深化学生会工作人员健康成长教育,围绕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表率作用和严实作风,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会工作人员队伍;
(八)引导和支持本校学生及学生团体积极进行对外学习与交流,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发展,塑造良好学校形象。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在籍全日制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干部及各部门开展的工作进行监督、讨论、质询并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五)在本会内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凡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八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需履行以下义务: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精神,做先进文化的倡导者、传播者;
(二)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支持和配合本会工作,维护本校荣誉;
(三)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个人全面发展;
(四)会员在学校活动中应注意自身行为对学校名誉的影响,不得捏造和传播不当言论。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学生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支持其在学生管理中发挥作用。
第十条 学代会的召开周期为一年。如遇特殊情况,经常代会多数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代会。
第十一条 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当选代表参加方能召开。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选举和决议必须有与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校级学代会代表名额不低于所联系学生的1%,覆盖各个系部、年级及主要社团。
第十三条 学代会根据本章程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通过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修改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情况;
(三)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开展提案工作,对学校及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五)讨论决定新一届学生会工作的方针和重大问题;
(六)行使应由本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学代会代表根据本章程享有以下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享有权利:
1、就学代会职权范围提出提案的权利;
2、对学生会各项工作享有监督、建议、质询的权利;
3、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履行义务:
1、模范地履行上述各项会员义务;
2、代表广大在校学生按要求出席学代会;
3、倾听会员心声,充分反映会员意见;
4、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常任代表会议制度及学生委员会
第十五条 改革完善学代会制度,校级层面实行常任代表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常代会”),常代会作为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常任代表由各系从学代会代表中推荐产生。
第十六条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学生委员会委员共设7-9名,拟提名9-11名,差额率不低于20%,由学代会现场选举产生,由校系两级学生代表组成,配合常代会做好监督评议及考核等工作,任期一年。
第五章 学生会主席团及职能部门
第十七条 学生会工作机构设置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领导机构为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下设办公室、学习部、组织部、宣传部、生活部、文艺部等6个部门。
第十八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实行轮值制,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名;聘任秘书长1名,由团委专职干部兼任,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人数不超过60人。
第十九条 校级主席团成员由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校学生会主席由学代会或常代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应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第二十条 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
(一)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
(二)执行学代会的决议,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任免各部门负责人;
(三)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权责;
(四)与系学生会主席团进行沟通交流,上传下达,指导各系学生会的基层学生工作;
(五)组织筹备学代会相关工作,并向学代会做相关报告;
(六)在紧急情况下,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执行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外代表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全体学生和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生会,经主席团合议并报校团委同意后并获得学生代表中多数的同意后可以签署有关重要协议;
(二)提议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三)协调各系学生会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在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有重大违纪行为的,可经常代会决议通过,予以罢免和处以相应处罚。
第六章 学生权益代表和维护机制
第二十三条 校级学生会组织成立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负责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四条 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与相关公益律师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建立经常性联系,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同学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建立日常调研机制,搭建网络新媒体平台,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学校党政部门,并进行跟进,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
第二十五条 通过“校长信箱”“给校长留言”等机制,搭建学生与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
第二十六条 推动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人成为校务委员会等学校咨询议事监督机构成员,参加学校有关学生重大事项的相关会议,代表和合理有序表达同学利益诉求。校级学生会组织应合理参与学校在涉及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学生奖惩等同学关切事物的决策、管理和评价工作。
第七章 基层组织
第一节 系学生会
第二十七条 系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学院党委(总支)和校学生会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八条 系部层面原则上全部实行学代会制度,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执行主席人选由学代会选举产生,其他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产生也须面向广大同学,保证广大同学的参与机会。学生人数低于400人的系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并选举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二十九条 系学生会主席团由系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并报请学院党委(党总支)和校学生会审批。
第三十条 系学生会一般实行轮值制,设主席团成员3人,集体负责系学生会日常工作。
第三十一条 系学生会人事变动应及时向校学生会申报备案。
第三十二条 系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应与校级学生会对应,系学生会应及时向校学生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参照本章程自行制定相关工作要求。
第二节 班级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 班级委员会(简称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层组织,由全班学生会议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所在系党政和系学生会的双重领导。
第三十四条 建议每个班委会设班长1人,副班长1人,主持班委会日常工作,可设班级委员若干人协助工作。
第三十五条 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系规定。
第三十六条 班委会具有监督所在系学生会的权利。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在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生会内具有最高效力,学生会内的任何机构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文件、决定。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七日起实行,最终解释权属于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生会。
叁
校级组织
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肆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伍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
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上下滑动查看呦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条件
1、具有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2、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学校和各系学生委员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须为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4、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分别按照各系本科生人数的0.15%产生,名额不足1人的系按1人计算。
(二)主席团候选人产生程序
1、候选人预备人选如实填写《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并将推荐表和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表送至所在班级团支部审核。
2、候选人预备人选须经所在班级团支部、所在系团委推荐,所在系党委同意。在系内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3、学校党委和学校团委联合组织面试,报校党委确定,形成新一届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 9号)的规定,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二)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由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的差额率不低于应选人数的20%,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经所在班级团支部、所在系团总支推荐,所在系党总支同意,校党委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
(五)经校党委批准,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共8名,应选主席团成员5名,差额3名。
(六)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出席本次大会的代表对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对候选人投赞成票,在候选人下方打P;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应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因故不能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八)选票一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不得超时、延时,或者由他人代为投票的,视为无效票。
(九)被选举人所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者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进行投票;进行重新投票时,不论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是否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以得票多的当选。如获赞成票超过大会代表半数者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从得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按不少于缺额数20%的差额进行再次选举,从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若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者仍未达到应选名额,则不再进行选举。
(十)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3名,共4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酝酿推荐,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提交大会全体代表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一)大会选举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5名,共6名。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提请大会主席团确定。计票工作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
(十二)计票结束后,被选举人所获赞成票情况由总监票人按所获赞成票数的排列顺序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十三)本选举办法由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十四)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处理。
陆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
上下滑动查看呦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委员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 9号)、《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青联发[2017] 9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批准,于11月7日召开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
一、大会主题和主要任务
(一)大会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团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学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念、勇担大任,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在新时代伟大征程中,奋发成长成才、谱写青春华章、贡献青春力量。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总结学生会工作,讨论并提出学生会未来一年的工作目标及任务;
2、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0年11月7日上午9: 00
(二)地点
学术报告厅
三、议程
第一项 大会开始,全体起立,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第二项 请学生处处长刘炳田致大会开幕词
第三项 请学生会主席段琰作《学生会工作报告》
第四项 请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委员李伟宣读《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第五项 全体代表对《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进行举手表决
第六项 请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委员刘秀星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第七项 请总监票人任建文检票
第八项 请候选人上台与代表见面
第九项 请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委员强晶晶宣读《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第十项 请全体代表对《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进行举手表决
第十一项 请校团委书记王俊鹏宣读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决定
第十二项 请总监票人任建文公布选票结果
第十三项 请副院长刘德光致闭幕词
第十四项 大会结束,请嘉宾合影留念
四、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比例及构成
1、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学代会正式代表120人,占我校本科学生总数的1.2%。
2、大会代表体现广泛性,覆盖各系各年级学生及主要学生社团等。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共120名,其中男性代表82名,占正式代表的68.3%;女性代表38名,占正式代表的31.7% ;其中,非校、院(系)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92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76.7%。
(二)代表条件
1、具有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乐于服务他人,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能代表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能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
各系班级团支部在本系学生会的组织下,根据分配名额、代表条件及构成要求组织各班级团支部成员酝酿提名,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代表的选举和产生
由各系学生会通过无记名差额(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院系正式代表并在各系内部公示。
各系在代表产生后,各系学生会需填写《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情况报告》和《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经所在系党总支确认后,统一提交大会筹备工作小组。
各系代表选举工作,由大会筹备工作小组统一审查。凡代表的产生不符合程序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选举;凡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作规定选举产生学代会代表后,向筹备工作小组,呈报经本系团总支审批,党总支通过的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情况报告及代表名册。
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Lh0R3dds6J_O7i5MceSzqw
点击图片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柒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办法
上下滑动查看呦
(一)代表比例及构成
1、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学代会正式代表120人,占我校本科学生总数的1.2%
2、大会代表体现广泛性,覆盖各院各年级学生及主要学生社团等。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共120名,其中男性代表82名,占正式代表的68.3%;女性代表38名,占正式代表的31.7% ;其中,非校、院(系)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92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76.7%
(二)代表条件
1、具有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乐于服务他人,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能代表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能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
各系班级团支部在本系学生会的组织下,根据分配名额、代表条件及构成要求。组织各班级团支部成员酝酿提名,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代表的选举和产生
由各系学生会通过无记名差额(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各系正式代表、在各系内部公示。
各系在代表产生后,各系学生会需填写《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经所在系党总支确认后,统一提交大会筹备工作小组。各系代表选举工作,由大会筹备工作小组统一审查。凡代表的产生不符合程序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选举;凡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学代会代表后,向筹备工作小组呈报经本系团总支审批、党总支通过的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情况报告及代表名册。
捌
校级组织
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上下滑动查看呦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 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研究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会由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处、校团委组成。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分为提交总结材料、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第五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
第二章 日常考评
第六条 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第七条 政治态度方面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10分)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人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10分)
第八条 道德品行方面
(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10分)
(二)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10分)
第九条 学习情况方面
(一)学习勤奋,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自觉遵守学习纪律,独立完成作业,没有旷课现象;(10分)
(二)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居全系30%以前,无课程不及格情况。(10分)
第十条 工作成效方面
(一)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10分)
(二)热心学生会工作,全心全意为学校、师生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公正无私,任劳任怨,对本职工作完成好。(10分)
第十一条 纪律作风方面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0分)
玖
学校党委指导
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为提高学生干部政治素养,端正学生干部政治立场,2019年11月11日学校党委召开党务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学生会推进改革情况报告,与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代表进行座谈,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情况汇报,2020年6月28日,学校党委召开党务工作会,讨论研究学校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学生会推进改革计划,党委、学生处和校团委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鼓励学生会工作人员发挥好学校和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为同学服务的能力,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校党委密切关注学生会骨干纳新、考录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实地视察、监督招录工作,严格选用标准,明确选用条件,确保学生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切实打造阳光健康的学生干部形象。
拾
校团委指导
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官方账号
↓ ↓ ↓
官方微信二维码
官方微博二维码
官方抖音二维码
官方腾讯二维码
完
素材来源 MATERIAL SOURCE
共青团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委员会
排版 TYPESETTING
贺海霞
指导老师 ADVISER
辛迪
统筹 OVERAII PLANNING
魏江兰
总审 CHIEF JUDGE
赵存良
本文由@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新媒体中心编辑整理
部分图片资料来自网络,如有转载等需求请联系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