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学生返校的通知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平稳安全有序,根据省教育厅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学生返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按照“先省内生源后省外生源、先高年级后低年级、先老生后新生”的原则及学生生源地分布情况错时错峰返校开学。
(一)2020级学生
9月15日8:30至13:30,兰州、定西、天水、白银、临夏、武威、张掖籍学生返校;
9月15日13:30至18:30,平凉、庆阳、嘉峪关、酒泉、金昌、甘南、陇南及外省籍学生返校。
(二)2021级新生
9月23日8:30至18:30,兰州、定西、天水、白银、临夏、武威、张掖籍学生返校;
9月24日8:30至18:30,平凉、庆阳、嘉峪关、酒泉、金昌、甘南、陇南及外省籍学生返校。
学生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安排的时间返校报到,未经学院同意,严禁提前或推后返校。
二、返校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生保证在返校前14天以上未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诊断或疑似病人接触,也未与境外人员接触且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
2.在“大学小帮手”平台已提供学生本人返校前不间断连续14天以上正常体温测量记录;
3.必须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学生本人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
5.低风险区的学生,开学前14天居家无外出。
三、暂缓返校情形
1.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学生;
2.返校前14天内直接或间接接触境外人员的学生;
3.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区及14日内有该地区旅居史的学生;
4.学生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属地疫情防控相关部门确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
5.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返校前仍未接种的学生。
四、请符合返校条件学生务必做好以下几点
1.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开学前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所属学生管理大队;
2.及时掌握学院的各项防控制度和学院所在地的疫情防控形势,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一旦发现或感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
3.2020级学生于2021年9月10日前向所属学生管理大队如实报告返校所乘交通工具的车次(含火车、长途汽车)、航班,以及家长开车(时间、线路、车号及陪员)陪送返校情况;
4.自备水银温度计、防护口罩等个人必备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对号就坐,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不和陌生人交谈,不乱摸接触物品,出现不良状况要及时报告并配合处理;
5.入校时主动出示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双“绿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前14天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返甘学生,一律由属地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集中隔离14 天。集中隔离期满且3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转为“绿码”后,经属地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同意通行后,方可返校。
6.返校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自觉配合途中车站等疫情监测点工作人员身份查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XX省健康出行码”查验等疫情防控监测,对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五、2020级暂缓返校学生全面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届时根据疫情防控走势另行通知返校。
六、2021级新生入学报到具体事项以学院寄发的《2021级新生入学报到须知》《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准。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2021年8月21日
来源:学生处
编辑:陈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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