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测试及加分项安排
为了全面贯彻甘肃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单独招生测试工作圆满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 试
参加甘肃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我校本次单独招生测试。
测试时间
01
测试时间:待 定。
测试地点
02
设酒泉(酒泉职业技术学院)、白银(靖远师范学校)、平凉(华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陇西(定西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天水(甘谷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庆城(庆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陇南(陇南市卫生学校)、礼县(礼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临夏(临夏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武威(武威市凉州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十个测试点。。考生可自行选择就近测试点参加测试,最终测试点以准考证为准。
成绩构成
03
测试成绩由文化知识和加分项两部分构成,满分600分,其中文化知识测试500分,加分项100分。
文化知识测试
04
1. 凡报考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文化知识测试。
2. 文化知识测试由我校组织考生进行,测试内容包括语文200分、英语150分、数学150分,共500分。测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须填涂机读卡。
二、加分项考核(共计100分)
考生各类加分项计分在10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加分总分,累积计分超过100分(含)的,按100分计算。同一获奖项目按照最高级别计分,不累加。同一级别奖励获两项及以上的按照高一级别奖励计分一次。
先进表彰
01
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地市级(含)以上先进表彰奖励60加分。同时获得地市级(含)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表彰奖励的只计算一项,不累加。
竞赛获奖
02
学科、科技、技能等竞赛获奖。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国家级、省级一、二、三等奖励分别加100、90、80、70分;获得市(厅)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0、50、40分;获区(县)、校级一等奖加30分。
才艺奖项
03
高中或中职阶段,参加演讲、舞蹈、歌咏、美术、体育、音乐、表演等比赛,获国家级、省级一、二、三等奖励分别加100、90、80、70分;获得市(厅)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0、50、40分;获区(县)、校级一等奖加30分。
职业资格证书
05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加分。获国家资格证书,并与报考的专业大类相符,初级一项加15分,两项及两项以上加20分;中级以上一项加2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加35分;初级一项、中级以上一项合计加30分。凡取得两项(含)及两项以上国家资格证书者,工种相同按最高级加一次,不同工种分别加分。
艺术类、体育类
06
艺术类和体育类全省联考的考生加50分。
国家政策加分
07
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20分。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来源: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责任编辑:赵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