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报名条件

强基计划解读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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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实施强基计划第二年,南京大学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南京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包含招生专业、报名条件、选拔程序等,供大家参考:南京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服务国家重...

南京大学


2021年是实施强基计划第二年,南京大学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南京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包含招生专业、报名条件、选拔程序等,供大家参考:


南京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南京大学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下称“我校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使他们成为肩负时代使命、具备全球视野、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社会发展的未来各行各业拔尖领军人才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各省(区、市)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及以上奖项。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


我校强基计划设三个专业组8个专业,分别是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招生计划见报名系统。实施新高考省份的第一类和第二类考生选考科目均应符合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


科类

招生专业

新高考省份选科要求

竞赛


科目

3+3

3+1+2

理科类

专业组1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

首选科目物理


再选科目不限

数学


物理


信息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学

专业组2

化学

物理和化学

首选科目物理


再选科目化学

化学


生物学

生物科学

文科类

专业组3

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

历史

首选科目历史


再选科目不限

——

历史学

哲学


考生身体条件还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4月10-30日,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4),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所填信息须完整、准确、真实。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志愿填报。所在省份设置的招生专业中,第一类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第二类考生只能在符合报名条件的竞赛科目所在专业组中填报1个专业,未设置对应专业组招生计划的不得报考(多填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志愿无效)。填报志愿提交后不得修改。


(三)确认志愿。考生须于高考后,6月20日前通过报名系统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对报考志愿进行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入围办法。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下同)。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所在省份各专业计划数的6倍,分别确定各专业入围南大考核的考生名单(对于同分考生,报考理科类专业的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报考文科类专业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并公示各专业入围标准。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入围,并按填报志愿确定入围专业。


考生可于6月27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入围结果。入围南大考核的考生须在6月28日24:00前凭报名系统入围结果查询页面上的支付码完成交费,打印准考证。


(五)南大考核。入围考生需参加体育测试和综合测试,测试时间为6月29-3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体育测试。项目为50米跑、立定跳远,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参加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2.综合测试。测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测试项目包括笔试和面试,分别按照60%和40%记入南大考核成绩。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相关学科知识储备和专业发展潜力,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笔试按照考生入围专业所在专业组进行,其中,


(1)专业组1笔试科目为数理探究,主要考查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运算能力;


(2)专业组2笔试科目为化生综合,主要考查相关学科基础,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专业组3笔试科目为阅读表达,主要考查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综合素养和发展潜质。


3.南大考核方案可能因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六)录取办法。依据第一、二类考生“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南大考核成绩(折算成100分)×15%”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录取。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录取分数线。末位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成绩、南大考核成绩排序。


我校于7月5日前确定录取名单,公示录取标准,并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前完成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将充分发挥综合性高校特色,汇聚一流学科、一流师资、一流育人资源优势,依托新时代南京大学“三元四维”人才培养新体系,打造强基计划学生培养特区,引导学生在大师引领下聚焦国家重大需求、人类未来重大挑战、重大科学问题等关键领域,通过探究和创造性活动,强化使命担当,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


(一)阶段考核的动态进出机制。根据学生兴趣发展和学习能力,建立“科学化、多阶段、动态性进出”考查机制,强化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过程性追踪,为学生建立动态进出通道和分流引导,注重激发学生探索未知的热情,促进学生不断深化自我认知,帮助学生确定符合个人特长与潜能的研究方向与目标。


(二)通专融合的优质课程体系。以新生研讨课、通识教育课、悦读经典计划课程群、科学之光通识课为核心的通识教育体系,帮助学生融会不同的知识领域,培养学生广博的视野,提升综合素养。以“文理工医”协调与特色发展的学科支撑体系,打造兼具思想性、学术性、交叉性的专业课程体系和跨学科研修平台,构建本研衔接培养机制,促进学生在相关学科领域内开展有深度和广度的探究。


(三)追求卓越的科研训练体系。以培养基础学科学术殿堂的“准学者”为目标,坚持前沿引领,“每生一项目”,开放校内外各层次高水平研究平台,让学生接触专业前沿和顶尖学者;坚持大师引路,“每生一导师”,构建涵盖“学业-学术-生涯”的多维本科生导师体系,通过师生深度交流协作,促进科学精神和科学思维养成;加强国内外交流,“每生一游学”,打造多层次、宽领域的游学项目,支持学生参加顶尖实验室访问、短期交流、学术会议等,开拓学生学术视野,培养跨文化交流能力。


(四)精准优质的支持服务体系。构建全员性、自主性和发展性的学习生态,围绕学生学业提升、体质增强、心理健康、生涯发展等提供个性化指导,为学生自主学习与思考、研究与探索创造有利条件。注重批判性思维、问题解决能力等深度学习能力的培养与发展。强化学生领导力、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开展学习与发展综合评价,完善奖励制度体系。


五、其他说明


(一)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的,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强基计划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和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被录取学生不再参加入学后面向新生的二次选拔,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具体按照强基专业动态进出方案实施。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南京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邮箱qingfengnanda@nju.edu.cn。


(四)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微信公众号:ndzsxlj


八、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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