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即将迈入大学校园的准大学生来说,很多人都沉浸在升学的喜悦中,但是也有部分小萌新,处在一种担忧之中:该如何支付新一年的学费?该如何为爸妈减轻一点经济负担呢?
“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这是国家给每一个家庭的承诺。我们可以申请助学贷款!8月1日——9月12日,是2021年度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场集中受理时间,今天小优也为有贷款需要的同学划一下重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介绍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期限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
注:1、如果国家政策调整,将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2、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
3、可以申请的最长贷款期限为学生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4、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在哪儿可以申请贷款?
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借款学生也可以通过学生在线系统远程办理续贷,无需再到现场办理。
申请条件
(一)借款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家庭经济情况认定
已经纳入高中预申请名单的学生,可以直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果不知道自己是否在预申请名单里面,可以咨询自己的高中班主任)
高中预申请是指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进行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学生等。
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申贷流程及申贷手续
(一)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学生在线系统网址为https://sls.网址未加载。登录系统后,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2.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二)现场续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申请。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相关政策咨询方式
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了解相关助学贷款信息。
1.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网址未加载。
2.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电话:95593。
3.拨打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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